俄国化学家下班不洗手就吃饭,吃出牛排有股怪甜味,冲回实验室挨个舔药剂发现糖精,甜度是蔗糖300倍!却因独吞专利和导师彻底闹翻
1878年6月的一天,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实验室的俄国化学家康斯坦丁·法尔伯格忙完一天的工作,没洗手就回家吃饭-。他咬了一口面包,发现味道特别甜。叫来妻子一问,对方却否认多加了糖。他又舔了舔自己的手指——确实甜。妻子尝了尝他碰过的餐具,却什么也没尝出来。甜味只来自他一个人碰过的地方。![]()
这个细节很关键。如果法尔伯格当时用的是刀叉,而不是直接上手抓食物,他这辈子可能就跟糖精擦肩而过了。更耐人寻味的是,当天实验室里不止他一个研究员碰过同样的试剂,但别人要么好好洗了手,要么觉得食物有怪味只当是厨师的问题,嚼两口就咽了。只有他一个人撂下饭碗就往实验室冲。
他回到实验室干了一件放在今天绝对要被开除的事
法尔伯格冲回实验室,把当天用过的十几瓶药剂挨个蘸了一点放在舌尖上尝。那个年代实验室安全规范远不如现在完善,化学家靠味觉辅助辨别化合物成分是常有的事。但即便如此,这个操作也够疯的——那么多化学药剂里但凡混进去一种有毒物质,他可能当场就交代了。
他尝了快半个钟头,舌头都麻了,终于在一小瓶白色结晶上找到了那股熟悉的甜味。这东西叫邻苯甲酰磺酰亚胺,是当天氧化反应的副产物-。他反复测试后发现,这东西的甜度是蔗糖的300到500倍-。更特别的是,它不会被人体吸收产生热量。
法尔伯格给这种物质起名叫“糖精”。1879年,他和导师伊拉·莱姆森共同发表了一篇论文,介绍了这种物质及其合成方法-。论文里提到了这东西比蔗糖甜,但压根没提可以当食品添加剂用。
论文刚发完,法尔伯格就干了一件让导师暴怒的事
1884年,已经离开莱姆森实验室的法尔伯格,在德国悄悄申请了糖精的专利。他玩了个心眼——当时在德国申请的专利在美国也有效,这样就能在不引起莱姆森注意的情况下,独自拿下糖精在美国的专利权。
莱姆森一开始没当回事。这位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化学系的掌门人是个相当清高的科学家,一贯看不起工业化学。但1886年,法尔伯格又申请了专利,这回直接把自己列为糖精的唯一发现者。随着“法尔伯格发现的糖精”这一说法越传越广,莱姆森终于怒了,向整个化学界痛斥法尔伯格是个“无赖”。
这场争议后来闹上了法庭和公众舆论-。莱姆森坚持认为,最初的工作是在他的实验室、按照他的建议完成的。法尔伯格则声称自己是唯一发现者。按照现在的专利制度,两人已经共同发表了论文,法尔伯格就不能再对糖精本身申请专利了——他只能对后来开发的新的生产方法申请专利。但当时法律没那么完善,法尔伯格确实钻了空子。
糖精从实验室走向全世界的速度,快得惊人
拿到专利后,法尔伯格在叔叔阿道夫·利斯特的资助下,1885年在两届国际展览会上展出了糖精。1886年,他们在德国建立了世界上第一座糖精工厂-。法尔伯格后来在《科学美国人》杂志的专访里提到,他在德国开的糖精工厂投资了两百万马克,当时糖精的售价大约是每磅10到12美元。
糖精的成本比蔗糖低得多,又没有产能上限,很快就在食品工业里铺开了-。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蔗糖短缺,糖价飞涨,糖精的销量大增-。二战期间又来了一轮-。到1900年,德国糖精的年产量已经达到10万磅,两次世界大战期间更是急剧增长-。
糖尿病人靠它给食物提味-。低成本的饮料、蜜饯用它控制成本。糖精成了当时唯一的非营养型甜味剂-。法尔伯格赚得盆满钵满,但他的导师莱姆森到死都没原谅他——莱姆森1927年去世-,而这场关于发现归属的争议,贯穿了他后半生的大部分时间-。
但糖精真正精彩的戏码,还在后面
糖精从诞生那天起就没消停过。20世纪初,美国农业部化学局的负责人哈维·威利对糖精深恶痛绝。他认为这种来自煤焦油的东西没有任何营养价值,还会危害健康。虽然没什么科学证据支持,但这个说法很符合大众心理。1906年美国国会通过《药品与食品法案》后,威利最早盯上的目标之一就是禁用糖精。
有意思的是,管理部门承认“糖精有害”的证据很微弱,反对的主要理由是糖有营养而糖精没有。结果这个说法反而大大促进了糖精的流行——那时候人们已经开始追求“低热饮食”,没有营养价值的糖精正好满足需求。
真正的危机在1970年代来了。几项研究先后发表,显示大量喂食糖精的老鼠膀胱癌发生率增加了-。1972年,FDA取消了糖精的“一般认为安全”资格,打算禁用-。反对者指出可能是糖精里的杂质导致的,于是FDA采取了“限制”而非“禁用”的过渡方案。1977年,加拿大的一项研究显示确实是糖精本身导致雄鼠膀胱癌增加。加拿大随即禁用-,美国FDA也准备跟进-。
糖精行业发动了一场教科书级别的“群众运动”
糖精行业当然不希望这个提案通过。“卡路里控制委员会”的主席马文·艾森斯塔德,他的公司正好生产著名的糖精品牌Sweet’N Low。他在电视和广播上频频露面,不认可动物研究的结论,认为糖精是否安全已经被人们的“实践”检验过了。他还搬出了“公众权利”这个政治正确的说法——反对由政府来决定消费者吃什么。
糖精工业界鼓动消费者向国会抗议。国会一周之内收到了100多万封反对FDA禁用糖精的信。另一方面,人们开始囤积糖精,糖精的销售量疯狂增长。
在“群众呼声”面前,国会否决了FDA的提案。最后的折中方案是:在含糖精的食品上加上警告信息——“食用本产品可能有害你的健康。本产品含有糖精,在动物实验中它导致了癌症的发生”。把选择权交给了消费者。
然后更戏剧性的事情发生了。国会设置了两年的“缓冲期”来收集更多科学证据。结果“糖精可能在两年中被禁”的消息,反而大大促进了糖精的销售。1979年,有4400万人常规使用糖精,占到当时美国总人口的20%。
两年后,科学没给出结论。再延期,再延期。后来大量流行病学调查发表,没发现糖精有害健康。科学家发现雄鼠之所以得膀胱癌,是因为其尿液的pH值、磷酸钙和蛋白质含量都很高,长期大量使用糖精会在尿液中产生沉淀,而人类的尿液完全不同。1998年,《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杂志》发表了一项研究:3种共20只猴子长期喂食糖精,剂量是人体“安全剂量”的5倍,连续24年,没发现膀胱癌。
1991年,FDA撤回了1977年的那份禁用提案。2000年,克林顿总统正式签署法令,取消了含糖精食品的警告标签。
还有一个细节值得琢磨
引发1970年代糖精恐慌的那些动物实验,后来被曝光是由食糖工业资助的。按照那个实验的剂量换算,一个成年人每天要喝550瓶含糖精的饮料,才能摄入与患癌小白鼠同样剂量的糖精。但恐慌已经造成了,糖精自此失去了市场主导地位。
一百四十多年过去了,糖精依然是常见的甜味剂-。法尔伯格当初那个赶时间不洗手的小疏忽,催生了一个影响全世界的产业。而围绕糖精发生的一切——专利争夺、安全争议、资本博弈——放到今天看,简直像一个预先写好的剧本。食品安全、商业利益、科学证据、公众情绪,这些东西在一百多年前就开始反复上演,到现在也没停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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