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9月3日电 (记者孙秀艳)国家医保局日前发布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3.0版分组方案,同时印发通知,要求做好落地实施相关工作,明确原则上实施按病种付费的地区和医疗机构要在今年底前完成3.0版分组的切换准备工作,2027年3月底前落地应用。
3.0版方案对病种总数和分类都进行了调整。按病组(DRG)分组包括核心分组492个病组、细分组825个病组;按病种分值(DIP)核心病种库包括5125个病种,较2.0版的9520组减少接近一半,但覆盖的病例数从92%提高到95%。3.0版分组明确了第一批基层病种,其中DRG基层病组31个,DIP基层病种127个。
方案规范了病种结余留用管理机制,明确医疗机构不得将病种支付标准作为限额对科室或医务人员进行考核或与绩效分配指标挂钩。要求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使用的绩效考核,对医疗机构实行按病种付费结余留用激励,结余留用资金可作为医疗机构业务性收入。因政策重大调整、重大传染病等因素造成的合理性超支,按规定由医保基金与医疗机构按比例分担。
在优化特例单议机制方面,方案明确,实行DRG付费的统筹地区特例单议数量不超过DRG出院总病例的5%;对实行DIP付费的统筹地区特例单议数量进行适度调整优化,2027年起可不超过DIP出院总病例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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