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被误充数千万亿男子疯狂消费拒退还,法院判了
近日,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审理并宣判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
李某因自身网络经营店铺的营销推广需求,多次向上海某科技公司购买推广服务,李某向该公司平台充值后,便可使用该充值金额在平台消费,购买相应服务内容。
2025年9月27日,李某向上海某科技公司转款1000元用于平台充值。上海某科技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完成该1000元的充值后,因操作失误,将他人的充值账号ID号2641993383745792作为充值金额再次向李某的账户进行充值。其后,李某将该账户的金额用于平台消费。
2025年10月17日,上海某科技公司发现该错误后立即对李某的账户进行了冻结,并将其账户上剩余的款项2641993383484096元予以扣回。同时立即终止李某购买且尚未完成的部分服务,并扣回相应费用9400余元。
同日,上海某科技公司工作人员通过微信向李某发送《关于要求返还超额充值款项及协商解决事宜的函》,在该函件中,上海某科技公司将上述事实经过进行了详细阐述,并要求李某在收到函件之日起三日内就款项返还及损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要求李某全额返还超额款项,李某收到上述函件却置之不理。其后,上海某科技公司将李某诉至法院。
宁乡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本案中,上海某科技公司因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在完成李某1000元充值后,又再次向李某账户充值2641993383745792元。
虽然该充值金额在线上仅为虚拟的交易数字,但李某可将该充值金额用于与人民币同等价值的消费,即1元充值货币等同于1元人民币的消费力,该错误充值行为发生之后,李某事实上也一直将该充值金额用于消费。
故上海某科技公司的错误充值行为,事实上让李某获得不当利益,经核算,扣除充值1000元后,李某实际使用的充值金额为252281.31元,而公司则遭受了应获得相应对价的损失,故对上海某科技公司要求李某返还不当得利的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予以支持。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李某向上海某科技公司支付不当得利款252281.31元。目前该案已生效。
法官提醒:不当得利是指无法律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事实,其构成不以得利人存在主观过错为前提,只要满足“一方获利、一方受损、获利与受损存在因果关系、获利无合法依据”四个要件,得利人即负有返还不当利益的法定义务。
本案中,因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导致向李某账号误充值,虽然该充值金额为虚拟交易数字,但李某可将该充值金额用于与人民币同等价值的消费,即李某消费金额将导致公司遭受相应对价损失,因此,对该不当获利行为,李某应该返还。
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核,也是社会交往的基本准则。现实生活中,因操作失误、银行转账输错账号等原因引发的误转款项纠纷时有发生,对于收到的不属于自身的钱款,公民应秉持诚信原则及时返还,拒不返还不仅违背公序良俗,还需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同时,企业也应进一步加强人员培训、完善财务审核机制,从源头规避操作风险,避免财产损失。
(来源:宁乡市人民法院、齐鲁晚报、九派新闻、新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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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网友说:不当得利,就应该退还,没有额外罚款和拘留就已经很幸运了。至于那个操作失误的人,公司自然会惩罚。
网友说:这么长一串数字后面的单位居然是“亿”!这辈子第一次见这么多钱,小小心动了一下哈哈哈。
网友说:不知该怎么评论,馅饼有了且掉下来了,但是你可能吃不下。
网友说:要这么搞的话,我给所有游戏用户都不小心发错一个小目标,看有谁消费就起诉谁?这不妥妥的生意吗?
网友说:它可以封号,可以撤回,可以溯源,为什么要让客户赔偿呢?
02
卫健委回应家长在班级群自报干部身份
近日,有网友发布一高中家长群聊天截图显示,一家长称“自己是保定市人民医 院纪委书记,孩子妈妈是保定学院人事处副处长”, 并介绍自己孩子在初中排名和担任班干部情况, 希望老师多关照自己孩子, 还向老师表达“如果有需要可直接与我们联系”。
此后学校老师发布一份名为“保定一中”的文档引发网友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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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保定一中回应,学校已关注到此事,会对所有学生一视同仁,不会对哪一个学生特殊照顾。
保定市人民医院值班室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医院已了解到该情况,正在处理,记者多次拨打保定学院电话,截至发稿未获回应。
有网友提出质疑,称公开信息显示,保定市人民医院纪委书记姓杜,而非聊天记录中的“王某”。9月3日,记者联系到保定市人民医院,工作人员表示,杜某已经卸任保定市人民医院纪委书记。
同日,记者从保定市卫健委获悉,保定市纪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组已介入此事,正在调查。另一名市卫健委工作人员表示,局里很重视此事,医院也确实有这个人,他们已成立专班调查处置此事。
(来源:澎湃新闻、红星新闻、都市现场、华商报大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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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网友说:咋多关照?多给你发两斤练习题做?
网友说:可能是想私发的,一不小心发到群里了,又加上没及时发现撤回不了,这不就尴尬了。
网友说:从以前的“我爸是李刚”,变成现在“我就是李刚”。
网友说:每逢开学季就会有一大堆的坑娃专业户做显眼包,有些家长还是多信任自己家孩子的能力吧,别老给孩子添麻烦。
网友说:刚在班级群填了表,让写我们父母双方的职业单位,我就没写,让他们猜去吧。
03
大学生摔倒碰到女乘客被索赔3000元
近日,北京一大学生小陈乘地铁时因为地铁晃动摔倒,碰到了一名女乘客,女乘客说自己的腿没知觉了他得负责,小陈报警后将女子送医,垫付医药费,经检查女子无大碍,不过女子坚称,自己因伤要请假三天,向小陈索要误工费。
小陈在社交平台讲述自己的遭遇,引发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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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据潇湘晨报报道,当事人表示,8月31日他坐北京地铁时,因为地铁晃动他摔倒,腿部碰到了一名女子的腿部,以及其他乘客,他迅速起身向周围人道歉。
做完检查,女子说腿难受要请假,并索要误工费,“我有点崩溃了,我就一个学生,打车租轮椅做检查前前后后花了几百块,如今还要再加上误工费,我担心承受不起。”
小陈离开医院,之后警方向他转达了女子的诉求,女子索赔误工费3000元,否则起诉他。小陈说,自己确实拿不出这么多,“该担的责任,该尽的人道,我都尽了。”
随后,记者从当地警方处获知,此事确有出警,不过属于民事纠纷,建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对此,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若医院检查已证实腿部没有异常,没有损害事实,索赔便失去了法律基础。误工时间需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来确定,女子自己感觉不能作为误工依据。
(来源:潇湘晨报、大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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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网友说:那我还感觉世界上所有人都让我早上起不来床导致误工了,每人都要赔偿我1块钱呗!
网友说:大学生还是太老实了,帽子叔叔的意思就是——小伙子,她都没受伤,你想给就给,不想给就不给。
网友说:这种的直接不赔,让她去告,她告不了的。我对象之前就被人讹,他怕被告就赔了人家两千块,后来上网一查根本就不用赔偿误工费,对方就是看你怕不怕,怕了对方就赚了!
网友说:有一天我地铁里站着晃了一下手机掉到一个姑娘的头上了,感谢姑娘没说头晕。
网友说:现在人都咋了,花瓶吗,就这么经不起碰呀?人家都主动带去检查了,这女的还得寸进尺,以为误工费300,张口居然要3000,这种人一分都别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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