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洪涝灾害过后的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近日,受台风“沙德尔”影响,我市遭遇持续性强降雨,引发洪涝灾害,多地出现严重内涝,部分商铺、库房进水受淹。灾后环境湿度大、污染源增多,食品受潮霉变、腐败变质及食源性疾病发生风险显著升高。为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严防灾后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现就灾后食品安全风险提示如下:
面向广大消费者的风险提示
(一)确保饮水卫生安全。首选饮用正规渠道的瓶装水、桶装水等合格包装饮用水。自来水恢复供水后,建议先放水冲刷管道,烧开煮沸后再饮用。严禁饮用生水、沟渠积水、浑浊有异味及来源不明的水体,不得直接使用未经消毒处理的洪涝积水洗漱或浸泡食材。
(二)拒绝食用被污染食品。凡经洪水、污水浸泡或冲刷污染的食品及食用农产品,一律不得食用。被洪水浸泡的食品,即使外观无明显腐烂、异味,也可能已携带致病菌或残留有害物质,安全隐患极大。一是包装破损、受潮进水、污秽不洁或已变质变味的预包装食品、粮油制品,应立即丢弃;二是畜禽肉、水产品、蛋奶、熟食等冷链食品,如因洪涝停电导致冷藏冷冻设备停机、食品完全解冻的,不再食用;三是被洪水浸泡过的粮食极易滋生霉菌、产生毒素,严禁晾晒后二次食用,一旦发现霉变须立即销毁;四是不食用死因不明或来源不明的畜禽、水产动物尸体。
(三)严禁采食野生风险食材。灾后野生菌类、野菜、野果等易混杂有毒品种,请务必做到不采摘、不购买、不售卖、不食用,严防误食中毒。同时,不捕捞、不食用河豚鱼及织纹螺,其体内含有剧毒毒素,高温无法消除,切勿冒险食用。
面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要求
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餐饮服务商家、农贸市场、食品经营门店、冷库冻库等各类经营主体,须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灾后自查自纠,确保隐患清除、消杀到位、问题处置完毕后方可恢复营业。
(一)全面清淤消杀净化环境。复产复业前,须彻底清理场所内淤泥、垃圾、积水和各类污染物,对经营区域、操作台面、货架、库房、冷藏冷冻设备、工器具及餐具容器等进行全覆盖清洗、消杀和通风晾干,经自查确认环境达标、设施完好、无污染物残留后方可恢复营业。
(二)彻底清理问题库存食品。对所有受洪涝影响的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进行全面清查。凡被洪水浸泡、受潮霉变、包装破损、解冻变质、污秽不洁的食品及食用农产品,一律清理销毁,严禁通过分拣晾晒、重新加工、更换包装、低价倾销等方式将问题食品再次投入市场。
(三)严控食材采购进货关。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及进货台账制度,严禁采购、加工、销售来源不明、无合格证明、无溯源凭证的食品及原料,不得捡拾或收购洪水冲刷遗留的畜禽、水产品用于生产经营。
(四)严守食品加工操作规范。严格落实食品加工操作规范,做到生熟分开、分类存放、烧熟煮透。严禁使用洪涝积水清洗食材、餐具、操作台及加工容器,严防交叉污染和二次污染。
应急处置与举报方式
广大群众如食用可疑食品后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发热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停止食用,妥善留存剩余食品样本,并及时前往医疗机构就诊。如发现销售泡水变质食品、翻新问题食品等违法行为,请注意留存购物票据、照片、视频等证据,并第一时间拨打12315、12345热线进行举报。
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3日
福鼎市融媒体中心
来源:福鼎市场监管
编辑:杨譞
审核:汪晶晶
监制:戴蓉
总监制:王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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