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当街扒裤事件,最新结果出来了。
9月2日,河北高阳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
8月29日中午,霍某某(女,52岁)、张某某(女,53岁)在公共场所对刘某(女,37岁)实施殴打、撕扯衣服行为,引发围观。
8月30日,霍某某、张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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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是刑事拘留,不是行政拘留。
这意味着,这两个人的行为,已经不是普通的治安案件了,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当街殴打、当众扒裤,这下摊上大事了。
一、事件回顾:37岁女子带孩子看病,出来就被按倒扒裤
先把整件事理清楚。
8月29日中午,河北保定高阳县正信楼商场门口。
37岁的刘某,刚带着孩子到高阳县妇幼医院看完病,准备离开。
在商场附近,遇到了霍某某和张某某。
对方二话不说,冲上来就把刘某按倒在地。
拳脚相加,还当场撕扯扒下她的裤子。
大中午,人来人往的闹市区,旁边就是她年幼的孩子。
孩子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妈妈被人按在地上殴打、当众羞辱,吓得不知所措。
现场巡逻特警接到群众报警后迅速赶到,当场控制住施暴者,刘某被送往医院检查。
整个过程,被围观群众拍了下来,传到了网上。
视频一出,全网炸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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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让人没想到的是,舆论的第一反应,不是谴责施暴者,而是给受害者贴标签。
二、网暴来得比真相快:"她就是小三,活该被打"
视频刚传到网上,各种小道消息就铺天盖地。
很多网友连真相都没搞清楚,直接给刘某贴上了"小三"的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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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就是小三,我们这边的人都知道。"
"不是小三人家为什么打她?"
"当街扒裤子,肯定是有原因的。"
"一个巴掌拍不响。"
铺天盖地的网暴,比当街打人还让人寒心。
好像只要是女人被打了,就一定是她自己有问题。
好像只要打人者打着"抓小三"的名义,打人就变成了正义。
可真相呢?
刘某自己在朋友圈发了长文,说出了她这边的版本。
三、当事人发声:我是主播,他是粉丝,已经调解赔了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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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说,她是一名网络主播。
霍某某的丈夫,是她直播间的粉丝,给她刷过礼物。
就因为刷礼物这事,被霍某某发现了,矛盾爆发。
注意,是刷礼物,不是什么捉奸在床,不是什么婚外情实锤。
发生冲突之前,双方已经到当地派出所调解过了。
调解过程中,刘某拿出2万元作为补偿,对方签字画押,约定事情就此了结。
调解结束后,她把涉事男子的联系方式全部拉黑,打算彻底断了来往。
可万万没想到,8月29日那天,她带着孩子去医院看病,出来就遇到了霍某某和张某某。
对方当时找不到自己的丈夫,气没处撒,看到刘某,直接冲上来就动手。
刘某被死死压在地上,身边就是年幼的孩子,根本没有还手的能力。
针对网上流传"她包里藏东西"的质疑,刘某解释:
包里只有手机和车钥匙,伸手只是想护住头部,避免受到更大的伤害。
她还透露,早在派出所调解之前,对方就多次骚扰她。
打电话辱骂她的丈夫,还带着别的男子找上门,这些她手上都保留着相关录音。
最后她恳请网友:不要再网暴我了,切勿听信网络传言。
四、刑事拘留意味着什么?可能涉嫌侮辱罪
很多人可能不明白,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有什么区别。
简单说:
行政拘留,是治安处罚,最多15天,出来就没事了。
刑事拘留,是刑事强制措施,说明已经涉嫌犯罪,后面可能会被判刑。
霍某某和张某某被刑事拘留,说明警方认为她们的行为,已经不是普通打架那么简单了。
当街殴打他人,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当众扒掉他人衣物,进行羞辱,可能构成侮辱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大中午,闹市区,人来人往,还被拍了视频传到网上,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这算不算"情节严重"?
答案不言而喻。
之前很多人觉得,不就是打个架吗,大不了拘留几天。
现在看来,事情没那么简单。
这两个人,可能要为自己的冲动,付出更沉重的代价。
五、最无辜的,是那个孩子
整件事里,最让人心疼的,是那个孩子。
他跟着妈妈去医院看病,出来就遇到了这种事。
亲眼看着妈妈被两个人按在地上打,被人扒裤子,被一群人围观。
他可能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可能只知道妈妈被欺负了,自己却什么都做不了。
这种童年阴影,可能会伴随他一辈子。
大人们的恩怨,为什么要让孩子来承受?
霍某某和张某某,你们在动手的时候,有没有想过旁边那个孩子?
你们也是女人,也可能有孩子、有孙子。
如果是你们的女儿、你们的孙女,带着孩子在大街上被人这样对待,你们会怎么想?
六、有矛盾找法律,别当街施暴
当然,目前刘某的说法,还只是单方面陈述。
双方到底发生了什么,男子和刘某到底是什么关系,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但有一件事,是板上钉钉的:
不管有什么矛盾,不管有多大委屈,当街殴打他人、当众扒人衣服,都不是维权的正确方式。
你觉得对方是小三,你可以找证据,可以去法院起诉,可以让对方付出代价。
但你不能自己当法官、当陪审团、当刽子手。
不能在大街上,把人按倒、扒裤子,当众羞辱。
这样做,除了发泄愤怒、制造伤害,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反而会把自己从"受害者"变成"施暴者",从"有理"变成"没理",甚至可能把自己送进监狱。
现在好了,气是出了,可两个人都被刑拘了。
后面等着她们的,可能是刑事审判,可能是牢狱之灾。
这就是冲动的代价。
结语
高阳当街扒裤事件,以两人被刑事拘留,暂时告一段落。
37岁的刘某,带着孩子看病,却遭此横祸。
52岁的霍某某和53岁的张某某,为了一时的冲动,可能要面临刑事处罚。
那个在旁边眼睁睁看着妈妈被打的孩子,他的心理创伤,谁来负责?
希望案件能尽快侦办清楚。
该处罚的处罚,该澄清的澄清,该道歉的道歉。
也希望所有人都能记住:
有矛盾,找派出所,找法院,找法律。
别当街施暴,别当众羞辱。
你以为是在维权,实际上是在犯罪。
你以为是在出气,实际上是把自己也搭进去了。
这个代价,谁都承受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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