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央社”9月2日报道,台湾一名廖姓男子偷拍并贩售少年性影像,另外还贩卖3000多名女子性影像,获利千万余元新台币(1元新台币约合0.21元人民币)。高雄地方法院认定该男子犯“贩卖他人遭窃录性影像”等罪,处以有期徒刑12年6个月。
报道称,高雄地方法院判决书说明,廖某自2017年起在台北捷运站等地偷拍少年隐私部位,于2018年起将相关视频制作、分类并在通讯软件群组贩售,2023年他又通过社交平台账号以会员分级制贩售,经网友向警方告发而被查获。
判决书提到,廖某除拍摄少年性影像贩卖外,还贩售从网络上取得的3781名成年女子性影像,从2019年起至2023年被查获时,至少有308名买家向廖某购买,廖某因而取得合计1006万余元新台币报酬。
廖某在警方侦查及法院审理中承认犯行。法官认为,其经营方式具有相当规模,认定廖某犯“贩卖他人遭窃录性影像”罪、“贩卖少年性影像”罪等,处以12年6个月。如不服判决,可提起上诉。
来源:环球网 D21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