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穆砚
9月2日晚间,宁波富邦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邦新材”或“公司”)发布关于收到《民事上诉状》暨诉讼进展公告。公告显示,此前公司卷入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原告主张公司存在2970万元抽逃出资行为,需就相关债务承担补充赔偿及连带责任。一审阶段公司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现如今原告润木数科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案件移交至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时间暂未确定,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预估该诉讼对公司利润带来的影响。
公告披露,该起纠纷为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2025年9月,公司收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等相关法律文件,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润木数科科技有限公司诉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根据起诉状主要内容,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京0102民初2426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北京金基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向原告偿还本金500万元、利息及复利,信联讯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公司作为信联讯通讯设备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对信联讯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有2,970万元的抽逃出资行为,应当在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中软软件产业有限公司应在未出资1,320万元的本息范围内对信联讯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对原告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公司应当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2026年7月31日,公司收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京0105民初71813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原告润木数科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近日,公司收到法院电子送达的民事上诉状,上诉人为润木数科科技有限公司,被上诉人为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软软件产业有限公司、白利祝。上诉人请求撤销一审民事判决书,改判支持其一审全部诉讼请求,判令由被上诉人承担一审、二审全部诉讼费用,本案二审审理法院为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目前公司仅收到上诉状,二审具体开庭时间尚未明确,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时无法判断本次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按照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业绩方面,8月10日,富邦新材发布2026年半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均大幅上涨。
财报显示,202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25亿元,较上年同期5.36亿元增长91.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51.24万元,上年同期968.00万元,同比增长504.4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849.61万元,上年同期777.76万元,同比增长523.54%。
报告期内公司已经完成低效铝型材加工业务的剥离,核心业务转向电接触新材料领域,控股子公司宁波电工合金经营业绩大幅提升。公司紧抓白银价格波动带来的行业机遇,优化产品结构,强化成本管控,电接触产品销售规模大幅增长,带动公司整体营业收入与盈利水平实现较大幅度提升。
审读:陈光强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