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上按户籍地申请。由本人或代理人提出书面申请,也可通过河北政务服务网或使用智能手机登录“冀时办”APP进行线上申请,通过线上申请补贴的原则上不再填写纸质申请表。
2.初审。乡镇人民政府核验相关信息并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县级民政部门。初审不合格的,需书面告知申请人。
3.评估。由本人或其代理人直接向评估机构提出申请实施,也可由县级民政部门委托评估机构实施。评估机构接到申请或委托后,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形成老年人能力评估报告,评估结果应告知申请人。
4.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提出审批决定意见,由乡镇人民政府通知申请人。对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审定合格的,自下月开始计发补贴。
5.发放。实行社会化发放,通过银行、信用社等代理金融机构直接发放到申请人账户,原则上按月发放,特殊情况下可按季度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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