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透式监管,到底"谁来推动"?
今天来了穿透式监管的"组织领导体系",为什么要把组织体系放在第一位?因为它是"动力源"——它回答的是那个最前置的问题:穿透式监管,到底"谁来推动"?
大家想,穿透式监管要干成,得跨部门协调、跨层级推动、调重大资源。可问题是,牵头部门手里要权没权、要人没人,那会是什么局面?三个字——推不动。
具体来说,如果没有组织授权,就是三个"无法":
"无法"调动业务部门参与规则模型设计——业务部门一句"我忙",就把你打发了;
"无法"要求信息化部门开放数据接口——人家一句"数据安全",你就卡住了;
"无法"督促子企业配合数据治理——下面一句"我们也有难处",你也没辙。
所以,组织体系的实质,说白了,就是在现有的治理架构里,给穿透式监管"配上足够的权力和协调能力"。 没有这层权力,再好的技术、再全的制度,都是"纸上谈兵"。
那么,这个权力,怎么配?2 号文和 15 号文,给出了三个层级的安排:
一是企业党组织全面领导——解决的是"集中统一"的问题
15 号文明确要求,加强党委对内控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实现智能化穿透式监管",作为衡量和评估内控体系有效性的重要依据。
二是董事会纳入议事日程——解决的是"决策机构的责任"问题。
董事会要把穿透式监管体系建设纳入议事日程,系统评估集团的穿透监管能力和水平,针对数据孤岛、监管盲区这些重大缺陷,采取务实有效的改进措施。有了董事会的议程和决策,这件事就不再是"某个部门的职责",而是"董事会乃至整个集团的公事"。
三是内控职能部门牵头统筹、协同推进——解决的是"贯通协同"的问题。
具体执行,由内控职能部门牵头,协同业务部门、信息化部门,分条线推进建设。大家看这个安排的精妙之处:"牵头"保证了有人负责,"协同"保证了多方联动。
最后,我用一句话总结:没有强有力的组织体系,"谁来推"这个问题不解决,后面的"怎么建、怎么用",统统无从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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