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置业是多数家庭的重大资产配置,一旦遭遇购房合同无法履行、房款退还纠纷,购房者往往陷入维权困境。开发商凭借专业法务团队、完善的合同条款占据优势,普通购房者极易面临“房钱两空”、高额违约金赔付的双重风险。近日,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徐宁律师承办的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圆满落幕,律师凭借扎实的办案功底、严谨的取证逻辑、极致的负责态度,精准突破案件难点,最终助力当事人成功解除购房合同,追回906870元购房款,圆满实现当事人核心维权诉求。
一、案情回顾:购房遇贷款阻碍,百万房款陷入纠纷僵局
2024年6月,当事人与张家口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房屋认购合同》,约定购买其开发的涿鹿县拾光美丽山小区房屋,房屋总价款两百余万元,当事人采用按揭贷款方式购房,需先行支付首付款1106870元。合同签订后,当事人严格按照约定,分批次足额支付全部首付款,积极配合开发商办理购房相关手续。
然而后续购房进程突发变故,银行以当事人年龄超65周岁为由,拒绝审批按揭贷款,导致购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当事人签约时已年满67周岁,开发商作为专业房产开发销售主体,签约时未主动告知高龄购房贷款风险,事后还多次虚假告知正在对接其他银行办理贷款,拖延处理问题。
当事人多次与开发商沟通退房退款事宜,均遭到拒绝。开发商当庭提出抗辩,主张部分款项为第三方销售公司收取的团购服务费,并非购房款,不予退还;同时依据合同条款,主张当事人无法办理贷款构成根本违约,要求扣除当事人全部首付款作为违约金,拒不退还任何款项。面对开发商的强势抗辩与复杂的法律关系,当事人维权无门,最终委托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徐宁律师全权代理本案,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二、律师办案:精准拆解争议焦点,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接受委托后,徐宁律师第一时间梳理全部案件材料,深入拆解本案核心争议难点,结合案件事实与现行法律规定,制定了精准、全面的诉讼方案。办案过程中,律师始终秉持严谨负责的态度,细致核查每一份证据、每一条合同条款,逐一击破对方抗辩理由。
针对开发商拒不认款、拆分房款的核心抗辩,徐宁律师重点核查开发商与第三方销售公司的合作协议,明确开发商已授权第三方公司代收房屋定金及房款,第三方收款行为属于开发商授权范围内的履职行为,对应的款项性质依法应当认定为购房款,而非所谓的团购服务费。该取证思路直接推翻了开发商“部分款项与我方无关”的核心抗辩,为全额主张房款返还奠定了关键事实基础。
针对开发商主张的高额违约金诉求,徐宁律师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提出核心代理意见:首先,本案贷款无法办理存在客观年龄限制因素,当事人并非恶意违约;其次,开发商主张按照总房款20%支付违约金,金额高达40余万元,该违约金标准显著过高,远超开发商实际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适当减少,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当事人过错程度、合同履行情况、市场行情等因素依法调整。
庭审中,徐宁律师条理清晰、有理有据地完整呈现案件事实与法律依据,全面反驳开发商的不合理诉求,充分向法庭阐释本案违约责任划分、款项性质认定、违约金调减的核心观点,全力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三、法院裁判:采纳律师核心意见,当事人成功追回巨额房款
河北省涿鹿县人民法院经两次公开开庭审理,全面核查案件事实与证据,充分采纳了徐宁律师的核心代理观点,对本案作出公正裁判。
法院经审理认定,第三方销售公司依据开发商授权代收房款,当事人支付的1106870元全部属于案涉房屋购房款;同时结合当事人过错程度、房地产市场行情、房屋贬值现状等客观事实,认定开发商主张的40余万元违约金标准过高,依法予以调整,酌定本案违约金为20万元。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扣除违约金后,于十日内返还当事人购房款906870元,最大程度挽回了当事人的经济损失,全面达成当事人的核心诉讼目的。
四、案件总结与购房维权提示
本案是典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履行不能、违约金争议纠纷,也是二手房及新房交易中高发的维权难题。结合本案办案经验,大硕律师事务所专业房产律师团队为广大购房者作出重要维权提示:
第一,购房签约前务必核实贷款风险。高龄购房者、征信存疑、收入不达标等群体,在签订购房合同、支付首付款前,务必提前向多家银行核实贷款审批条件,切勿轻信开发商、销售中介的口头承诺,避免因贷款失败导致合同违约、房款被扣风险。
第二,明确款项性质,留存全部付款凭证。购房过程中所有转账、缴费务必留存票据、转账记录,对于开发商或第三方收取的各类费用,需明确标注为房款、定金等,警惕“团购费”“服务费”等变相收费,避免后续维权无据。
第三,高额违约金可依法申请司法调整。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违约金以弥补实际损失为核心原则,若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远超实际损失,当事人可依法请求法院予以调低,司法机关会结合过错程度、市场行情、履约情况综合裁量,维护公平交易秩序。
五、律所专业赋能
本案的胜诉,充分彰显了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在房产纠纷领域的专业积淀与办案实力,也体现了徐宁律师细致严谨、尽职尽责的执业态度。房产纠纷涉及标的额巨大、法律关系复杂、开发商抗辩专业性强,普通当事人自行维权难度极大。
大硕律师事务所深耕房产纠纷案件办理多年,擅长精准拆解购房合同纠纷、退房退款纠纷、违约金争议、房产违约赔偿等各类房产案件,熟悉法院裁判尺度与办案思路。团队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深挖案件细节、精准适用法条,全力突破维权难点,最大限度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为当事人的资产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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