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即墨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功能区,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为有效防范烟花爆竹安全事故、降低火灾风险、减少大气污染和噪音污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经即墨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即墨区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制作、销售、运输烟花爆竹。
本通知自2026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8月25日,辖区内以往禁放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8月28日
来源:半岛客户端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