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信用芜湖”近期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安徽合肥、芜湖等地三家公司均因“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和滥伐林木”,分别被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繁昌分局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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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芜湖硕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繁林罚决字﹝2026﹞12号”
违法事实:2026年3月,该公司在未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和《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峨山镇凤形社区姚村组山林砍伐树木并建设高压杆线塔基。
经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该公司擅自改变林地面积及滥伐林木树种、数量、蓄积量、价值等情况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为:
芜湖硕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涉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总面积为0.0110公顷(约0.165亩),滥伐林木地块总面积为0.6467公顷(约9.70亩);地类为乔木林地,森林类别为一般商品林地,位于城市规划区外。
本案中被改变林地用途的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林地的植被所需费用为4620元。被砍伐的树种为松树、硬阔,数量共为534株,林木蓄积为17.6646立方米,林木出材量为7.9491立方米,价值约为3975元。
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和滥伐林木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七十六条第二款及《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安徽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林法〔2023〕149号)第一项第一点、第五项第三点的规定,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繁昌分局对该公司作出如下处罚:
1.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罚款2.4495万元。
爱企查信息显示,芜湖硕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02月09日,注册地位于芜湖市镜湖区方村街道马厂社区,法定代表人为张明会。经营范围包括建筑劳务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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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徽彦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繁林罚决字﹝2026﹞13号”
违法事实:2026年3月,该公司在未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和《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峨山镇凤形村姚村组山林砍伐树木并建设高压杆线塔基。
经委托泾县森友林业开发有限公司对该公司滥伐林木、擅自改变林地面积、地类及价值等情况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为:
安徽彦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涉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总面积为0.0324公顷(约0.49亩),滥伐林木地块总面积为1.4503公顷(约21.75亩);地类为乔木林地,森林类别为一般商品林,位于城市规划区外。
本案中被改变林地用途的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林地的植被所需费用为13608元。被砍伐的树种为硬阔,数量共为396株,林木蓄积为17.6869立方米,林木出材量为7.0748立方米,价值约为3184元。
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和未经批准滥伐林木行为。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七十六条第二款及《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安徽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林法〔2023〕149号)的规定,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繁昌分局对该公司作出如下处罚:
1.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罚款2.9528万元。
爱企查信息显示,安徽彦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05月23日,注册地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环城北路,法定代表人为汪伟文。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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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肥文鑫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繁林罚决字﹝2026﹞14号”
违法事实:2026年5月,因S457道路施工对部分送变电杆线进行迁移,该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峨溪村阳冲村林地建设杆线基础并砍伐林木,属于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和滥伐林木的行为。
2026年8月12日,经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改变林地用途及滥伐林木情况进行鉴定。鉴定结果显示:
合肥文鑫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改变林地用途面积0.1031公顷;地类为乔木林地,森林类别为一般商品林,位于城市规划区外。
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林地植被所需费用41754元。滥伐林木蓄积量10.0705立方米(176株),林木价值2080元。
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未经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及滥伐林木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七十六条第二款和《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安徽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第一项、第五项(林法〔2023〕149号)规定,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繁昌分局对该公司作出如下处罚:
1.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罚款5.0074万元。
爱企查信息显示,合肥文鑫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08月05日,注册地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矾山镇双庙街道,法定代表人为周桃文。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等。(来源:信用芜湖、爱企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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