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乡村振兴推进过程中,农业内卷、农村人口持续外流已经成为亟待破解的结构性难题。有改革构想提出,可以将吉林省设为省级试点,探索建设新型村社共同体,从组织制度层面为乡村发展寻找出路。
![]()
传统村社共同体逐步瓦解之后,农民变成分散独立经营的个体。小农户单独对接市场议价能力弱,农业增值收益大量外流,种地收益偏低,青壮年外出谋生,村庄空心化不断加剧。原本乡土社会自带的互助托育、邻里养老功能消失,养育养老重担全部落到小家庭,进一步放大人口下行压力。
![]()
选择吉林开展试点有着现实依据,作为全国重要商品粮基地,连片黑土地适合规模化经营,同样遭遇种粮收益偏低、人口外流、边境村落留人难等问题,当地农村集体经济基础较好,改革落地条件相对成熟。
![]()
新型村社共同体并不是走过去的老路,核心是实现产权、财权、事权、治权相统一。厘清村社成员权益,由集体统筹开展生产经营,把产业链收益留在乡村;利用集体收益建设村级托育、互助养老等民生服务;通过民主议事监督完善乡村治理,兼顾产业发展和民生保障。
这套改革设想,希望能够实现农业增效、乡村留人,为全国粮食主产区、人口流出地区提供可参考的改革样本。乡村振兴关键在人,只有产业兴旺、民生安稳,乡村才能重新焕发活力。
**免责声明:**本文仅为改革构想科普解读,正式试点安排、实施细则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