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长沙市民苏女士以596.27万元在司法拍卖平台竞得望城区金地三千府一套别墅,拍卖公告明确标注"精装"。2025年1月20日,她在法官陪同下收房时傻眼:中央空调、实木地板、灯具、暖通设备被大面积拆除,墙面、柜门、吊顶损毁,连马桶都被挖走,损坏与拆除合计266处,房屋丧失基本居住功能。
两年维权:从"自担风险"到"撤拍退款"
苏女士拒绝收房并提起执行异议。望城区法院2025年6月裁定驳回,认为公告已注明"以实物现状为准",苏女士未实地看样应自担风险。
案件迎来转折的,是最高法院2024年11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执行法院应当对财产现状进行调查,不得以'现状拍卖'为由免除调查职责",对不动产应通过调取登记信息、实地勘察、入户调查等方式调查已知瑕疵;除法定事由外,执行法院应当负责腾退交付。
2025年9月,长沙中院以"设施何时被拆除事实不清"发回重审。2026年6月23日,长沙中院作出终审裁定:望城区法院未对房屋现状制作勘验笔录,公告照片系多年前旧照,致使公告描述与实际严重不符,符合法定撤销拍卖条件,责令15日内全额返还596.27万元。
胜诉≠拿到钱:退款卡在"执行回转"
终审裁定6月24日生效,7月10日退款期限届满。但截至8月26日,苏女士一分未收到。
望城区法院解释:款项已分配给债权人,案件处于执行回转状态,已向债权人下达限期履行通知书。律师指出,终审裁定明确返还主体是望城区法院而非债权人,且未设置"先向债权人执行回转"的前置条件,法院不应将执行不能风险转嫁给买受人。苏女士自筹首付、另背500万银行按揭,近两年一直还贷却无家可归。
️ 司法拍卖不是"法院背书的安全资产"。"现状拍卖"是公示规则,不是法院免除法定勘验职责的挡箭牌——这是本案最核心的法律启示。
高价法拍避坑:四条铁律
- 必实地看样:即便公告标注"精装",也要亲自到场逐间核验,拍照录像固定证据
- 查勘验笔录:依据最高法指导意见,法院应制作勘验笔录,竞买人可申请查阅
- 警惕延期交房:被执行人以"家人居住"等理由申请延期腾房,本质是损毁风险窗口
- 评估执行回转风险:撤拍后若房款已分配债权人,退款可能陷入漫长执行回转
中国法院网2026年4月发文强调,司法拍卖应"全面展示标的现状"并"加大交付保障力度",不动产应在裁定送达后15日内移交。本案中,法院既未在拍卖前如实披露,又未在裁定生效后按期退款,两个15日节点双双失守。
苏女士的遭遇给所有法拍参与者敲响警钟:当"现状拍卖"被滥用为法院免责牌,买受人不能把"法院拍卖"四字当成免死金牌。真正的安全感,来自竞拍前的火眼金睛,而非对司法公信的盲目托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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