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林业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07号建议答复的函
X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莲花县林地保护等级,助力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积极支持莲花县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和林地保护等级调整工作。据统计,2025年我局审核莲花县占用林地建设项目28个,面积49.49公顷;2026年2月,为支持长赣高铁建设,经我局林地等级调整入库联席会议审核,同意莲花县6个小班、面积1.1923公顷林地保护等级由Ⅰ级调整为Ⅱ级,有效保障了长赣高铁建设项目如期开工建设。
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是明确林地边界、落实林地用途管制、优化林地功能布局、提高林地利用效率的重要规划,对于加强生态保护、推动县域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为加强莲花县林地保护和林地等级调整,我局会同省自然资源厅做好了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在国土空间规划中落实造林绿化空间。组织开展“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共同开展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将划定成果纳入莲花县国土空间规划并落地上图。2024年2月,《莲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获省政府批准,有效统筹了生态保护和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二是完善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认定意见的办理。制定《江西省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办理指南(试行)》,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进一步优化了有限人为活动认定办理程序,制定了认定意见办理材料清单,在强化保护优先的前提下明确了合规利用路径。三是规范林地等级调整范围和程序。2018年,原省林业厅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林地保护等级调整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林地等级调整的若干情形,在维护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严肃性基础上,可依法依规对林地保护等级进行调整。同时对调整所需要提交的材料做出具体规定,明确由省林业局以联席会议的形式讨论研究林地等级调整工作。
您提出的建议对于促进全省县级林地保护利用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国家林草局部署要求,以《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规程》为指导,持续做好莲花县林地保护规划和等级调整工作。
一是突出规划引领,推进“多规合一”。联合自然资源部门积极统筹推进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治理,启动《县级林业草原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将林地保护利用、造林绿化、森林经营等整合为一个县域林业保护利用规划。届时我局将积极支持把莲花县纳入全省县域规划编制试点单位,组织专业队伍,重点做好规划编制指导工作,力争在2026年6月底前完成耕地保护空间、耕地补充空间、林草保护空间、林草补充空间的划定,逐步化解耕林矛盾。同时以空间划分为基础,开展县域规划编制和落地上图工作,有效化解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
二是依托智慧林业,建立科学的林地等级调整机制。不断规范林地保护等级调整,依托智慧林业平台建设,将林地保护等级等林地管理属性因子调整工作纳入智慧林业平台中,制定专门的审核模块,将林地保护等级调整由线下转到线上办理。规范调整申报材料、优化审核审批流程、缩短网上会商联审时间,进一步提高审核审批效能,确保调整后的林地等级等属性因子数据及时入库。
衷心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江西省林业局
2026年4月9日
来源:江西省林业局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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