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8月21日,四川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直指剑门关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募集资金使用违规、信息披露违规、违规担保等多项合规问题,公司及时任、现任核心高管梁述敬、曾扬鉴、黄文谱、何黎明、卜元虎、何洋海均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相关记录将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据监管查明的违规事实,剑门关旅游的合规问题主要分为两大类别,涉及资金规模合计超2.8亿元。 其中第一类违规事项涉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募集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违规:2024年11月4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剑门关旅游向剑阁县剑门关蜀道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累计提供6笔借款,总金额达6420万元,当中包含2000万元募集资金。借款发生时蜀道文化资产负债率已超过70%,剑门关旅游未就该借款事项按规定履行董事会、股东会事前审议程序。后续因国有企业改革,蜀道文化于2025年12月30日调整为剑门关旅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截至2025年末上述6笔借款均未归还,形成关联方资金占用余额6420万元,且相关募集资金使用、资金占用事项均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该事项中,公司现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梁述敬、董事会秘书曾扬鉴、财务负责人黄文谱,以及时任董事会秘书卜元虎、时任财务负责人何洋海因未忠实勤勉履职,被认定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第二类为违规担保及信息披露违规:2023年8月10日至2025年12月25日期间,剑门关旅游为控股股东四川省大剑门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蜀道文化的银行贷款合计提供4笔担保,截至2025年末担保余额达2.2亿元。公司同样未就该担保事项及时履行董事会、股东会事前审议程序,也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该事项的主要责任人范围进一步覆盖时任董事长何黎明,梁述敬、曾扬鉴、黄文谱、卜元虎、何洋海同样因未按规定忠实、勤勉履职被追责。
本次监管措施涉及的责任主体明细如下:
责任主体身份 涉及违规事项 剑门关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资金占用、募集资金使用违规、信息披露违规、违规担保 梁述敬(现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两类违规事项主要责任 曾扬鉴(现任董事会秘书) 两类违规事项主要责任 黄文谱(现任财务负责人) 两类违规事项主要责任 何黎明(时任董事长) 违规担保及信息披露违规事项主要责任 卜元虎(时任董事会秘书) 两类违规事项主要责任 何洋海(时任财务负责人) 两类违规事项主要责任
四川证监局指出,上述相关行为分别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对应条款,因此对涉案主体作出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同时告知相关主体,若对该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