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8月27日讯,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发布营口市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书(盖财采监2026‑001号),针对盖州市生活垃圾处理场车间药剂采购项目作出监督检查处理。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书
盖财采监2026‑001号
一、项目编号:JH26‑210881‑00729
二、项目名称:盖州市生活垃圾处理场车间药剂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营口百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盖州市太阳升街道办事处光荣村国际新城B区63号商住楼1‑2层6号
当事人2: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市辖区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当事人3:盖州市生活垃圾处理场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盖州市团甸镇孤家子村
四、基本情况
采购人盖州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就盖州市生活垃圾处理场车间药剂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H26‑210881‑00729,以下简称“本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026年6月15日,采购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2026年7月9日,采购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结果公告》,确定中标供应商为:营口善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7月23日,我局收到采购人提交的《情况说明》,发现营口百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所提交《投标文件》的《运输危险性鉴定证书》存在问题,涉嫌提供虚假材料。2026年7月24日,我局启动监督检查程序,2026年7月27日,我局向营口百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送《政府采购监督检查通知书》,2026年7月29日,营口百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交了回复。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以上调查结果,我局认为:营口百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本项目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如下:责令采购人盖州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对本项目予以废标。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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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众报业·半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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