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外网
最近有件事,把“扶不扶”的老难题又重新拉回了大家伙眼前:湖南祁东县一位棋牌馆女店主,好心扶了进店晕倒的老人一把,打了120叫急救。老人最终离世,可家属转头索赔10万,理由是“你在店里扶了,你就得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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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时店内监控画面(图源:央广网)
据报道,当地执法机关认定店家没有过错,法律上很干净。可到派出所一协商,店主还是“人道主义补偿”了1.9万元。
好心帮人一把,没过错还赔钱,谁看了心里都堵。针对“人道主义补偿”的批评声很多,说明大家心里都有秤。
但公道不能只靠舆论撑,不能让做好事的人寒了心。据报道,此后当地司法部门出面,要退回那1.9万元;当地企业给店主送了2万元慰问金。店主很实在,说以后再遇上,该扶还得扶。
善意的火种没被浇灭,这是最大的欣慰。可“扶不扶”这道老难题,又追着我们得往深里想一层:能不能从根儿上解决?
遇到这种事,不扶心里不落忍,扶了万一被讹上,钱和精力都搭进去。当讹诈概率与扶人成本足够高、或者让人感觉高时,“不扶”便成了风险最小的安全选择。如果人人倾向自保,到头来谁倒下都没人管,社会就可能陷入集体冷漠。
因为这里有信息不对称。路人不可能预知倒地者将来选择知恩图报还是恩将仇报,只要有几起恶劣的讹人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大家潜意识里就觉着被讹概率不低,更不敢扶。集体心理一旦固化,不扶就成了默认选项。
与之相对,讹人成本几乎为零,讹成了赚一笔,讹不成似乎也没啥损失。心术不正的人看到了,有枣没枣先打一竿子;路人预判这一步,更不会伸出援手。
于是,“不扶”和“讹诈”就组成了学理上的“稳定均衡”:给定路人选择不扶,被扶者讹不讹都无所谓;给定被扶者选择讹诈,路人理性选择就是不扶。光靠道德规劝极难打破此局。
解局的路子,得是改变博弈的“支付结构”,降低行善风险,提高讹诈成本。
《民法典》第184条,也就是被称为“好人免责”的条款写得很清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就移除“扶了可能被追责”的法律风险。
现实中有类似正面判例。2024年8月,佛山一位70岁老人借用某健康管理中心厕所时猝死,后家属向该中心索赔21万元,法院驳回了所有诉请,认定商家出借厕所属“好意施惠”,且在事发后履行合理救助义务,无须承担法律责任。
善意得靠制度兜底。对于类似“扶不扶”的困境,制度宗旨得让好人敢伸手,令恶人不敢张口。1.9万元虽然退了,但不清不楚的“了结”比讹人本身更伤人心,因为它可能在不少人心里埋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种子,甚至拦住下一次伸出的援手。面对这类可能影响社会风气和行为取向的事,制度决不能向讹诈者让步。
文/田获三狐
编辑/绫波、辛夷、云歌
来源:侠客岛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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