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南证监局)
来源:海南证监局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蓥石汽车有限公司、汪方怀、张小勇、金日:
经查,你们存在下列违规行为: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020年11月,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闻集团)与林某某签署《关于江苏随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向林某某支付股权转让款中4700万元最终由华闻集团关联方北京新蓥石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蓥石汽车)使用,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5年12月5日才予以归还。
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
2021年8月,华闻集团子公司海南华闻民享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国民信托启航15号信托计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平台上以69.9636元/张的价格(约7折)购买了15国广债(118430.SZ),面值100元/张,购买数量42.90万张,总金额3,001.44万元。经核查,15国广债发行人为国广环球传媒控股有限公司,为华闻集团原控股股东,华闻集团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直至2026年7月30日才补充披露。
华闻集团及相关责任人员在事项一中未尽到合理关注义务,在事项二中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时任董事长兼总裁汪方怀、时任副总裁张小勇、时任董事会秘书金日未勤勉尽责,违反《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二十一条、第五十三条规定,违反《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25〕18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五十三条规定;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四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四十二条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五十三条规定,我局决定对华闻集团、汪方怀、张小勇、金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蓥石汽车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第三条的有关规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第二十三条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五十三条规定,我局决定对蓥石汽车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华闻集团、蓥石汽车及相关责任人员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海南证监局
2026年8月21日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