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张琼斯)建设银行8月25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微企业及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的公告称,该行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优化贴息相关工作安排,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的决策部署,激发民间投资,更好地发挥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和服务业经营主体贴息政策作用。
针对中小微企业,建设银行称,2026年8月1日起该行新发放的、符合条件的中小微民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纳入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支持范围,相关贴息标准按照《通知》要求执行。2026年8月1日起,单户在建设银行可享受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的贷款规模上限按照《通知》要求执行。其他未尽事项,以及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发放的中小微民营企业贷款,仍按《关于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执行。
针对服务业经营主体,建设银行称,2026年8月1日起,单户在建设银行可享受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的贷款规模上限按照《通知》要求执行。其他未尽事项,以及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发放的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仍按《关于优化实施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财金〔2026〕5号)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通知》,单户在单家经办机构可享受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的贷款规模上限由每年5000万元提高至7500万元。单户在单家经办机构可享受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的贷款规模上限由每年1000万元提高至2000万元。
建设银行还明确,办理中小微企业及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没有委托官方渠道以外的任何机构、人员代为办理,请客户谨防各种形式的诈骗,保障财产和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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