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某设备供应安装公司与某置业公司签订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合同,总价款约845万元。公司完成工程后,置业公司仅支付部分款项,尚欠约351万元。公司起诉追款,置业公司反诉。邹俊岳律师代理公司,精准举证,驳斥对方主张,成功阻击反诉。法院最终判决置业公司支付333万余元及利息,驳回反诉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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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某设备供应安装公司与某置业公司签订了《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由公司承包酒店厨房设备的供货及安装工程,合同包干总价777万元,后续新增刺身间项目及补充协议二、三,总价款合计约845万元。合同规定,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支付。
公司按要求完成了全部工程,主合同及补充协议工程分别在2018年7月、2019年4月竣工。然而,置业公司仅支付了494万余元,尚欠工程款及质保金共计约351万元。于是,公司起诉要求置业公司支付工程款308.7万元、质保金约42.2万元及逾期利息。
面对起诉,置业公司辩称结算未完成,第三期款项付款条件未成就,还提出工程结算价应为743万余元,要进行多项核减,包括深化设计增加费不应计、刺身间不应加2%服务费、扣减违约金2920元、扣减设备尺寸减小费用约13.6万元等,并且反诉要求公司支付延误工期违约金84.3万元。这使得案件陷入了复杂的局面,公司面临着巨大的压力。
在这种不利的情况下,公司找到了邹俊岳律师。邹俊岳律师是广东道华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拥有16年执业经验,成功代理过各类建设工程、房产等重大疑难民商事案件近1000件。他精通司法实践与诉讼策略,擅长预判案件风险并制定最优解决方案。
接受委托后,邹俊岳律师迅速投入工作。他精准举证工程竣工及交付事实,以此来锁定应得的工程款及质保金。在面对置业公司提出的各项核减主张时,他有力地进行了驳斥。例如,对于深化设计增加费,他指出已包含在包干总价中,不应再计;对于刺身间2%服务费,也无依据支持。同时,他成功阻击了对方84.3万元工期违约金的反诉。
从法律角度来说,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邹俊岳律师正是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为公司争取权益。
经过审理,法院逐项核定扣减项,驳回了置业公司多数核减主张,仅支持违约金、尺寸减小费及刺身间2%服务费。最终核定结算总价8278849.24元,95%为7864906.78元,扣除已付4943921元,尚欠工程款2920985.78元;质保金合计413942.46元。法院判决置业公司支付上述款项及利息,驳回反诉请求。并且,工程款利息自被告收到结算书后一个月(2019年7月25日)起算,质保金利息自各质保期满日起算,本诉费用42508.69元,被告承担41505元(约97.6%);反诉费用6115元由被告自行负担。
在这场纠纷中,邹俊岳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为当事人锁定了333万余元的工程款及质保金,成功驳回对方反诉,还争取到绝大部分诉讼费由对方承担,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你也遇到类似的建设工程纠纷,或许能从本案中看到专业律师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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