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刚公布不久的房地产税改革方案,又可能要调整了。
这次争议的对象,还真不是那些拥有多套住房的投资者,而是"全家实际上就一套房,但因为各种原因没住在自己房子里"的家庭。韩国财政部门8月24日确认,正在重新研究非自住一套房家庭的综合房地产税基本扣除标准,其中一个可能的折中方案是:不再把扣除额降到9亿韩元,而是继续维持现行的12亿韩元。
原方案:住自己的房扣14亿,没住只扣9亿
先把这次争议是怎么来的说清楚。
按照韩国现行综合房地产税制度,符合条件的"一户一套房"家庭,算税的时候可以先从住房公示价格里扣除12亿韩元,超过部分再按规定算税。普通住房持有者的基本扣除是9亿韩元。
韩国政府8月初公布2026年税制改革方案时,本来准备进一步强化"实际居住者优惠"。
按原来的方案:一户一套房,本人实际住在里面的话,基本扣除额从12亿提到14亿韩元;但如果只有这一套房,人却没住在里面,扣除额反而要从12亿降到9亿韩元。
这样一来,同样是只有一套房,住不住在里面,税务待遇就会差出一大截。
政府这么设计,本意是想进一步确立"住房首先是用来住的,不是单纯拿来持有"这个原则。长期持有高价住宅却出租、本人住在别处的业主,税收优惠会变少;真正住在自己唯一住房里的家庭,能得到更大的扣除。
从政策逻辑上看不难理解,但真正执行起来,很快就撞上了一堆现实问题。
![]()
最大的争议:没住自己的房,不代表在炒房
方案公布以后,韩国社会提得最多的一个质疑就是:"非自住"根本不等于"投资持有"。
比如一个家庭在首尔就一套公寓,可丈夫被公司派去釜山工作两三年,全家跟着搬过去,原来的房子只能暂时出租。从房产数量看,他们仍然只有一套住房;但按原方案,因为人没住在那儿,扣除待遇就可能直接从14亿掉到9亿。
类似情况还有海外派驻。一些韩国企业员工可能被派到美国、中国、东南亚等地工作几年,全家跟着出国,首尔原有的房子只能先租出去。要是单纯看"人有没有住在这套房子里",这类家庭也会被归到非实住一套房里。
照顾父母也是争议比较大的情况。比如一对夫妻本来拥有并住在自己唯一的房子里,但父母年纪大了需要长期照顾,只好暂时搬到父母家一起住。房子没卖,也没再买第二套,但税制上却可能因为"没实际住在自己房子里",反而拿不到更多扣除。
此外,还有重建、再开发、房屋装修、原有租客还没退租、子女上学、工作地点调整这些情况。这些家庭从经济角度看,可能仍然是典型的一套房自住需求群体,只是因为生活里的各种原因,暂时没法住进去而已。
正因为现实情况太多,原本看着挺清楚的"实住"和"非实住"这条线,真正执行起来变得相当复杂。
政府其实已经想过例外情况
其实韩国政府之前不是完全没考虑过这些特殊情况。
按照相关税制改革的讨论,因为升学、工作变化、疾病、海外居留以及赡养父母这些不得已的原因离开原住房,只要符合一定条件,可以把部分非居住时间算成居住期间。比如因为工作调动搬到别的城市,或者因为工作、留学长期去海外,满足相关条件后可以获得例外认定。
但问题是,现实生活远比政策列出来的那几种情况要复杂得多。
有人买了房还没来得及住进去,就突然接到了海外派遣通知;有人买的房子本来就带着租客,得等合同到期才能搬进去;还有人照顾父母的时间不是一两年,而是可能持续很多年。要是每一种情况都得让税务部门去判断"是不是属于不得已的原因",行政认定本身就会变得非常麻烦。
因此,这次党政协商之后,执政党提出了一个更直接的意见:真正只有一套住房的家庭,有没有必要把"住没住"分得这么严格?
8月23日的高层党政协商会上,共同民主党明确要求重新考虑非自住一套房的综合房地产税政策,认为一套房家庭的居住与非居住区分不应该过度扩大。党政双方至少已经同意,要扩大不得已无法实住家庭的认定范围。
![]()
最可能的方案:"14亿+12亿"
财政部门24日已经开始根据党政协商的结果重新研究。目前讨论中的方案主要有几种。
最宽松的做法,是干脆不再区分实际居住和非实际居住,只要是一户一套房,都统一享受14亿韩元基本扣除。不过这样一来,等于基本取消了政府之前强调的"实住者给更多税收优惠"这个原则,所以阻力比较大。
另一个受到更多关注的折中方案是这样的:
- 实际居住的一户一套房:基本扣除14亿韩元
- 未实际居住的一户一套房:基本扣除维持现行12亿韩元
也就是说,实住家庭依然比现在多拿2亿韩元的扣除,但非实住家庭不再像原方案那样被砍到9亿。
这对那些只有一套高价住房、却暂时没法住进去的家庭,影响会比较明显。
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一套住房公示价格是16亿韩元,按目前的制度,一套房家庭先扣12亿,剩下4亿再进入后续税额计算。按最初的改革方案,如果没实际居住,只能扣9亿,那要进入后续计算的金额就变成了7亿。要是最终折中成继续保留12亿扣除,这部分家庭的税务待遇至少不会因为短期没住而突然明显恶化。
当然,最终税额还受公允市场价额比率、税率、持有时间这些因素影响,不能简单用公示价格减扣除额就直接等于最后要交的税。
哪几类家庭最需要关注
如果最终真按这个方向修改,跟以下几类韩国一套房家庭关系最直接。
第一类是海外工作家庭。本人或配偶因为公司派驻长期出国,唯一的住房暂时出租。要是仍能维持12亿扣除,就不会仅仅因为人在国外,直接被按普通非自住住房标准大幅减少优惠。
第二类是工作调动家庭。比如原本在首尔有一套房,因为调去釜山、大田或者地方工厂工作,只能暂时住在别的地方。这种情况在韩国大型企业和公务员家庭里其实并不少见。
第三类是照顾父母的家庭。为了照顾高龄父母,搬到父母家生活几年,自己唯一的住房可能暂时出租或者空置。之前很多人担心这种情况会被简单认定为"非实住"。
第四类是重建、再开发以及无法立即入住的家庭。房子进入重建、再开发程序,或者买房时原有租客的合同还没结束,本人实际上没法立即住进去。这类家庭要是因为客观原因暂时住在别处,也一直在要求政策给出更合理的处理方式。
这些案例其实都在说明一个问题:判断一个家庭是不是房地产投资者,不能只看某一天户籍和本人有没有住在房子里。
![]()
现在还没最终定下来
不过,目前最重要的一点是:12亿韩元这个方案还没有正式定案。
韩国财政部门目前处于重新研究阶段,政府税法修订案要在完成最终协调后才会提交国会。目前既有"维持12亿"的折中方案,也仍有人主张一套房不管住不住,统一给14亿扣除。
政府还得同时考虑另一个公平问题——比如夫妻共同名义持有一套住房,目前双方原则上可以分别获得9亿韩元扣除,加起来能到18亿。要是单独名义、但本人不居住的一套房重新拿到12亿甚至14亿扣除,不同持有方式之间的税负差异又会发生变化。
所以韩国这次房地产税改革,其实正在从原来比较简单的"实住就优惠、非实住就加税",重新走进一个更细致的调整阶段。
对普通一套房家庭来说,这次争论也说明了一件事:房地产税最难处理的往往不是那些拥有多套房的投资者,而是那些名下确实只有一套住房,却因为工作、家庭和人生变化,暂时没法住进去的人。
如果最终采用"实住14亿、非实住12亿"这个方案,韩国政府实际上就是在两个目标之间找平衡:继续给真正实际居住的人更多优惠,但也不把所有没住在自己唯一房子里的人都当成投资性持有者。
最终的数字预计会在政府向国会提交税法修订案之前进一步明确。对于海外工作、异地调动、照顾父母,或者正在等重建搬迁的一套房家庭来说,这次调整会比很多普通房地产政策更直接地影响实际税负。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