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凌峰律师 · 刑事实务研读系列
执行难不是无解。 2025年全国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拒执罪)4461人,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接连出台新规,多地公检法联合开展专项打击——立法层面《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虽被暂缓,刑事打击的工具反而配齐了。对债权人来说,重点不是干等执行,而是固定证据、选对控告路径,把"拿不到钱"变成"可以追刑责"。
几个词先定义清楚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拒执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第313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执行不能: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判决客观上无法落实。这是"真没钱",属客观不能,不构成犯罪。
刑执交叉:在民事执行程序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如拒执罪),把"民事追财产"与"刑事追责任"打通的办案路径。
一、问题:判决赢了钱拿不到,是不是只能等?
很多债权人胜诉后进入执行,查不到财产、拘不到人、对方还照样高消费,于是以为"只能等"。实际上,过去一年多,打击拒执的力度在明显加码:
- 2024年6月《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终止审议——但这卡在"审执分离"(执行权留在法院内部分离、还是剥离到外部)的体制分歧上,属于立法节奏问题,与是否打击拒执无关;
- 2024年12月,两高发布法释〔2024〕13号,把拒执罪"情节严重"细化为十项、新增"情节特别严重"五项;
- 2025年7月,两高一部发布法发〔2025〕8号,打通法院移送、公安立案、检察监督、刑事自诉的程序衔接;
- 2025年全国追究拒执罪4461人(最高人民法院2026年1月26日新闻发布会通报),多地法院联合公安、检察启动专项打击行动。
第一把:法释〔2024〕13号(2024年12月1日施行)——解决"什么算够罪"。
把"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细化为十项,新增"情节特别严重"五项。对债权人真正用得上的:
- 无偿处分财产(放弃债权、虚假和解、虚假转让)、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财产等恶意减损责任财产的;
- 拒绝或虚假报告财产、违反限高令,经罚款、拘留后仍拒不执行的;
- 诉讼开始后、判决生效前转移财产的(专治"诉中转移");
- 案外人明知是拒执、还帮着转移藏匿财产的,按共犯追责。
第二把:法发〔2025〕8号(2025年7月1日施行)——解决"程序怎么走"。
- 法院发现拒执线索,制作移送函和情况说明,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
- 公安受理后一般七日内审查立案,重大疑难复杂可延至三十日;
- 公安该立不立的,执行法院可提请检察院监督;检察院通知立案的,公安十五日内立案;
- 公安不受理、不答复、不立案,或检察院不追究的,申请执行人可以提起刑事自诉。
一句话:立法在等中央决策,但打击拒执的工具已经配齐。
三、分析:对债权人来说,三个实实在在的变化
第一,"拘留15天"升级成"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过去被执行人转移财产、假离婚、借亲友代持,债权人大多只能申请罚款、拘留,威慑有限。现在达到"情节严重"标准的,面临的是刑事追责,这个威慑和失信名单、限制消费不在一个量级。
第二,公诉、自诉双轨,通道明显变宽。 法院移送、公安立案、检察公诉是一条线;公安不受理或检察不追究时,申请执行人可以凭证据提刑事自诉(刑诉法第210条第3项、法释13号第14条、法发8号第11-12条)。主动权不再只押在"公安愿不愿意立"上。
第三,宽严相济,留了"主动履行"的台阶。 移送立案侦查前主动履行,法院可以不移送;提起公诉前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一审宣判前履行的,可以从轻或免除处罚。打击不是目的,兑现才是——这也正是"以刑促执"的杠杆所在。
四、江西:本地正在怎么做
江西的动作并不慢,而且有自己的打法。
赣州是一个样本:2025年以来,赣州两级法院拘传5906人、拘留1261人,拒执罪立案194件220人,力度在江西各地市中排在前列。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赣州走的是"自诉为主、公诉为辅"——和不少地方"公诉为主、自诉补充"的路径相反。这意味着在赣州,申请执行人主动收集证据、提起自诉,是打击拒执的重要渠道,恰恰是律师能深度参与的空间。
江西多地也在跟进:瑞昌法院开展"赣鄱利剑·终本清仓"专项执行行动,都昌县公检法召开拒执案件联席会议,万安法院牵头公检法建立常态化协助查人找物机制。南昌及省内其他地市的动作也在持续展开。对债权人而言,无论案子在南昌还是省内其他地市,路径都一样:先向执行法院提交拒执线索、推动移送,同时固定证据,必要时启动自诉。
五、结论与行动:别干等,先把这三步走起来
结论很直接:拒执罪专项行动不是"与债权人无关"的政策新闻,而是把"拿不到钱"变成"可以追刑责"的现实通道。 主动权在债权人手里,关键看证据和路径选得对不对。
如果你正卡在执行上,可以照这个顺序自查、行动:
- 对照信号:对方有没有稳定收入却喊没钱、判决前后把房车过户给亲属、高消费却主张无财产、收到《财产报告令》却虚假申报、突然失联——中三条以上,就有启动控告的空间;
- 固定证据:银行流水、不动产过户查档、离婚协议、拘留/罚款决定书、虚假申报记录,先攒齐再谈控告——证据是拒执罪控告的七分;
- 提交线索:把书面线索和证据提交执行法院,推动移送公安;或直接向公安控告;
- 遇阻破局:公安不立案的,申请检察院立案监督,或提起刑事自诉——两条路都不需要等公安"发善心";
- 专业介入:涉及转移路径复杂、跨地执行的,可以就具体案情聊聊怎么组织材料、走哪条路更顺。
问:南昌赢了判决拿不到钱,能告拒执罪吗?
能不能告,关键看八个字: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对方有房有车有收入却转移、隐匿,才可能构成;确实没财产,只是"执行难",不构成犯罪。先对照信号自查,再决定动不动。
问:江西这边,对方把钱转给亲戚还能追究吗?
能。法释13号明确,判决生效前转移财产、经查证属实又拒不执行的,可以构成拒执罪;明知是拒执还帮着转移的亲属,可以按共犯追责。江西本地已有相关公诉、自诉成例。
问:公安不立案,是不是就没辙了?
不是。还有两张底牌:一是申请检察院立案监督(刑诉法第113条);二是提起刑事自诉(法释13号第14条)。法发8号明确,公安不受理控告材料、三十日内不答复、决定不立案的,都可以走自诉。
问:专项行动和我的案子有什么关系?
关系在于"窗口期":专项行动期间,法院移送更主动、公安立案更及时、证据标准更统一。借着这轮行动的势头,把线索和证据递上去,受理和推进的概率更高。
廖凌峰律师,现执业于江西南昌,江西博韬(南昌)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法律实务十六年(十年公安机关工作经历,六年律师行业经历),专注代理控告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拒执罪)。本文为个人实务研究,仅供交流,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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