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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1日,#18岁护士遭侵害时觉得丢人未大声呼救#登上微博热搜,一桩已经走完一审、二审程序,判决生效的强奸案件,没有把舆论火力集中在施暴者的恶行之上,反而将受害者案发时的心理状态推到舆论最前方。
大众最根深蒂固的偏见之一,便是下意识审判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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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大河报、中国新闻周刊等媒体报道,案件发生在浙江湖州。
2023年,刚满十八岁的小张卫校毕业,进入当地一家门诊部针灸科工作,时年六十岁的李某是带教针灸师,小张称呼他为老师,聊天记录里甚至尊称对方爷爷,对这位长辈前辈抱有新人本能的信赖与敬畏。
长幼辈分、师徒带教、职场上下级,多重身份构建起权力不对等的关系,这份看似温和的长辈庇护,实则成为犯罪的掩护。
李某逐步试探边界,他以小张身体发育不佳,可以做针灸调理作为借口,告诉小张诊所内不方便操作,诱骗她前往自己私人住宅接受所谓理疗。
根据公开的案件信息,2023年8月29日,小张抱着接受针灸调理的想法来到李某家中,等到察觉事态完全偏离诊疗范畴,危险已经降临。
她口头拒绝,用手推拒、双脚挣扎,过程中持续哭泣,却因为内心觉得难堪丢人,没有大声呼救。
没有人可以预设绝境之中人的反应。
侵害结束后,小张立刻离开李某住所,网约车司机事后向警方作证,她当时眼睛红肿,情绪极不稳定;小区监控也记录下她离开时的状态。
她直接前往男友住处,随即报警,完整还原全部经过。
事后李某微信向小张转账六百元,被小张拒收,这一细节也被纳入证据链之中。
据公开报道,一审法院2024年4月16日作出判决,认定李某违背被害人意志,强奸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李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他与辩护人称双方属于自愿交往,还提出被害人主动前往住宅、现场没有高声呼救,以此否定强奸事实,同时提出自身肢体四级残疾,不具备控制他人身体的条件作为辩解理由。
2024年7月26日,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文书明确写到,被害人边哭边拒绝、肢体反抗,只是出于羞耻没有大声呼救,该表现符合被害人的年龄与性格特征,能够被监控、证人证言、聊天记录等一系列客观证据相互印证,不能以未大声呼救,推定被害人系自愿。
此后李某家属依旧坚持无罪申诉,湖州市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支持申诉的决定,家属对外表示还会继续申诉。
据小张男友接受媒体采访时的表述,案发之后小张确诊重度抑郁症,心理应激反应严重,很难再从事需要接触老年男性的护理相关工作。
一审审理阶段,小张没有提出民事赔偿,她唯一的诉求,就是施暴者得到法律惩处。
法律给出了清晰公正的结论,舆论传播却制造出另一重伤害。
热搜词条的措辞顺序,已经完成了一次无声的价值倾斜。
合乎公共传播伦理的标题,应当把加害者身份、犯罪行为放在最前面:六十岁带教针灸师,利用师徒身份性侵十八岁入职护士,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其三年三个月。
焦点落在作恶者身上,让公众看见权力身份如何被用来作恶,看见司法如何认定犯罪。
但实际冲上热搜的词条,把“十八岁护士”“觉得丢人未大声呼救”放在最显眼位置,施暴者的蓄意诱骗、背德犯罪被后置隐藏。
据当时网络公开评论截图,大量网友第一时间的质疑,没有指向李某的处心积虑,而是绕回受害者:为什么不喊?为什么要单独去对方家里?
看似只是摘抄案卷里的客观陈述,却完成了叙事重心的颠倒。
这也是网友后来集体愤怒的根源:案件事实已经由司法盖棺定论,舆论不去追问施暴者如何步步设局,反而反复审视受害者在恐惧羞耻之下的应激表现。
这份愤怒,并不单单针对这一条热搜词条。
它揭开的,是舆论场长期存在的固有偏见。
过往不少性侵案件的新闻报道之中,相似的叙事逻辑反复出现。
报道会细致罗列受害者的年龄、职业、出行、情绪反应,却轻描淡写加害者的预谋、权力优势、主观恶意。
部分内容编辑选取争议细节,只是为了博取眼球,制造更多讨论热度。
很多内容创作者会产生一种认知误区:案卷笔录记录了被害人的心理,我只是客观转述事实,并没有抹黑谁。
可司法案卷与公共热搜,根本是两套完全不同的传播语境。
司法文书面向法官、检察官,目的是还原全部案件细节,用来佐证事实、驳斥辩方说辞。
在这份二审裁定当中,记录小张“没有大声呼救”,恰恰是用来证明:即便存在这样的表现,依旧可以确认强奸成立,是用来保护被害人的论据。
但当这半句话被单独拎出来,做成面向亿万网民的热搜标题,完整的司法说理被截断,只留下受害者的软弱与羞耻。
原本用来辩护的细节,变成大众审视、挑错的素材。
同一段事实,换一个传播场景,意义就发生反转。
在这里,我们要看见媒介叙事的盲区:适合写进判决书、适合放在报道正文的细节,未必适合提取为热搜标题。正文可以完整铺陈受害者的心理困境,标题却应当优先锚定罪行本身。
偏见并不总是赤裸裸的谩骂,很多时候它藏在叙事的取舍之间。
长久以来社会存在一套“完美受害者”的隐性标尺。
很多旁观者潜意识里预设,一个真正无辜的受害者,必须做到毫无瑕疵:遭遇侵害就要奋力搏斗,就要高声呼救,要冷静、清醒,自始至终做出最正确的选择。
只要当事人的反应达不到这套想象,就会引来一轮又一轮的追问:为什么不反抗,为什么不躲开,为什么当时没有想办法。
绝境之中,人的本能并不只有勇敢。
创伤心理学研究当中,人遭遇突如其来的致命威胁时,存在三种本能应激反应:战斗、逃跑、僵住。
僵住也就是躯体木僵,是非常普遍的创伤反应,强烈恐惧会抑制大脑负责理性决策的区域,使人失语、身体僵硬,无法做出呼救、挣脱这类主动行为。
多项针对性暴力幸存者的调研显示,相当比例的受害者在侵害发生阶段,会出现程度不一的木僵失语状态。
放到这个案件的具体处境里,加害者是长辈、是带教老师,二者存在明确的职场权力差。
十八岁的女孩刚刚踏入社会,习惯对前辈保持敬畏,密闭私人住宅之内,羞耻感、恐惧感、身份带来的心理压制叠加在一起,最终出现“哭泣反抗,但不大声呼救”的行为,不是反常,恰恰是处境之下的人性现实。
羞耻这件事,更值得细细分辨。
按照小张在笔录当中的陈述,她不呼救,一部分原因是“觉得丢人”。这份羞耻,并不是受害者自带的原罪,是社会文化长期驯化的结果。
长久的世俗观念,把性侵害带来的污名加注在受害者身上,伤害明明来自他人,难堪的包袱却要由受伤者背负。
很多人事先就被潜移默化灌输:这类事情传出去,受损的是自己的名声。
于是危险来临那一刻,比起呼救引来旁人围观,内心最先冒出来的,是不想被外人知晓的难堪。
我们批判这条热搜,不等于说案件的相关细节不可以被报道。
正文可以完整呈现被害人的心理、案件发生的全部过程,让公众理解创伤的复杂。
问题出在:
把受害者的创伤反应提取出来,充当吸引目光的标题,把讨论重心从“谁作恶”转移到“受害者做得够不够好”。
这条热搜能够生成、发酵,某种程度上也是大众认知的一面镜子。
即便没有这一次词条,在很多性侵事件的评论区,“为什么不大声呼救”的提问依旧会反复出现。
人们会轻易理解作恶者身上人性的弱点,却很难接纳受害者在绝境里的怯懦、慌乱与不知所措。
人们默认人性有恶,却幻想弱者在危机时刻,拥有超越普通人的冷静与勇气。
新闻标题的偏差,很多时候只是把社会潜藏的认知误区暴露出来。
好在这一次,舆论没有顺着标题滑向受害者有罪论。
大量网友很快识别出叙事的错位,批评标题本末倒置,要求舆论应当盯住施暴者的恶行。
越来越多人复述一个朴素的法理:强奸罪成立与否,判断核心是是否违背当事人意志,而不是受害者反抗到什么程度。
法律从来没有要求受害者必须拼上身体受伤的代价,来证明自己的受害。
十八岁的小张不需要声嘶力竭的呼救,不需要满身伤痕,来佐证李某的犯罪事实。
她已经做出了属于自己的反抗:事发之后立刻报警,拒绝对方的金钱,不求赔偿,只求作恶的人接受审判。
真正该被反复追问的对象,始终是手握身份优势,编造诊疗谎言,诱骗晚辈进入私人空间实施侵害的李某。
舆论的进步,不是一次热搜吵完就宣告完成。
词条会过期,热度会消散,但藏在社会观念里的偏见不会轻易消失。它会换别的事件、别的标题,再一次冒出来。
检验公共叙事的标尺很简单:当一桩恶性侵害事件进入公共视野,我们的目光,更多落在作恶者的选择之上,还是不断回看受害者的行为。
苏珊·布朗米勒在《违背我们的意愿》当中写过,强奸的本质,是权力,而不是欲望。
很多性侵案件,暴力并不一定体现为满身伤痕,权力、身份、信任、心理压制,同样可以构成强制的力量。
司法可以完成个案的定罪量刑,但消除观念层面的审判,需要更漫长的反复校正。
我们可以期待,未来同类案件的公共传播之中,叙事的重心不再偏移。不再要求受害者必须完美,不再拿绝境下的本能反应,去拷问受伤的人。
罪恶的根源永远是施加伤害的人,而不是那个身处险境,没能做出旁观者想象中完美反应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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