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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电子音乐设备制造商Zoom Corporation(1983年成立)于2006年在日本取得“ZOOM”商标注册。2021年,该公司起诉美国在线会议平台Zoom(2011年成立,2020年在日本迅速走红),指控其Logo与自家商标高度相似。
2026年4月24日,东京地方法院裁定会议Zoom赔偿合计1.8亿日元(约883万港元),但驳回了停止使用、删除标志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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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核心点
1️⃣ 消费者实际认知可改变侵权认定:法院认定双方标志均以4个英文字母设计,读音相同,具一定相似性。但最迟自2020年7月起,会议Zoom已被大众广泛认知,获得独立市场识别度,目前不构成商标侵权。
2️⃣ 侵权认定的“时间节点”划分:2020年6月前构成侵权,2020年7月后不构成侵权。
3️⃣ “事实上的第二含义”可阻却侵权:在后使用的商标因市场推广获得独立识别功能后,侵权认定可能被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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