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那起案子很多网友估计都看到了。几个公司高管和地方腐败干部将女子灌醉,之后进行猥亵侵犯。
这样的案例不止一起,受害人不止一个。在这些案例中,酒都扮演了“恶人作恶”的重要工具。如果没有劝酒,没有把人“灌醉”,很多作恶的行为是难以顺利进行下去的。真的可以感叹一下:多少恶人在借“酒桌礼仪”之名耍流氓?
![]()
酒文化和酒桌礼仪的产生,有数千年的历史了。考古证据表明,我国先民酿酒的历史可以追溯到9000年以前,但在酿酒出现之后的几千年间,酿酒是零散化、无规律的;到了商朝,才形成真正专业化的酿酒行业,商王也设置了相关机构对酿酒行业进行管理。
在商朝和西周时期,酿出的酒度数不高,酒精度一般不会超过4度。这种酒,喝多了会有“微醺”的快感,但不会喝醉。同时,酒是粮食酿造的,在当时的农业生产条件下,粮食产量极低,粮食被拿来酿酒是比较“肉疼”的----曹操就曾经颁布过“禁酒令”,就是因为酿酒会消耗粮食----所以用粮食酿造出来的酒是比较贵重的东西。那个时候,酒这种“贵重之物”是一般人消费不起的,都是商王或者周天子、诸侯这些人在享用,而且他们也做不到每天都能喝到酒,一般只在重要的宴饮场合或者祭祀场合喝酒。因为社会上酒的产量稀少,如果不是天子或王公赐酒,一般人是没机会喝到酒体验到喝酒之后的“微醺”快感的,所以被赐酒、劝酒真的是“赚到了”。既然酒珍贵、稀缺,享用这种东西的时候会逐渐建立一套礼仪,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商王和周天子会给立功的臣下赐酒、劝酒,这对臣下来讲是一种荣耀;臣下也会向商王或周天子敬酒,以表示尊敬。这个时候无论赐酒、劝酒或敬酒,对饮酒人基本是“无害”的,因为“喝不醉”,还确实能喝出“微醺”的快感,很多人会乐于被“劝酒”。
以上就是“酒文化”和“酒桌礼仪”的滥觞。在最初,这些“酒文化”和“酒桌礼仪”对喝酒人是“无害”的。
![]()
随着时间的流逝,粮食亩产在缓慢增加,酿酒技术也在缓慢进步,所酿出的“成品酒”的酒精度也在不断提高,能消费得起酒的人群也在不断下沉。到了魏晋时期,中原地区酿出成品酒的酒精度提升到8度左右,有能力消费酒的人群也由商周时期的王公贵族阶层下沉到士族豪强、文人名士阶层。魏晋时期有很多以饮酒闻名的名士,比如刘伶、阮籍等人。这种度数的酒跟今天的啤酒差不多,喝多了也能醉人,但极难醉人,且醉的程度不深。所以那个时候喝醉酒的往往都是自己喝多造成的,因为单人独饮才有足够的时间喝到足够醉人的量的酒;在宴席上劝酒把人灌醉是很难的,因为宴席的时间有限,往往人还没喝到“醉”的地步,宴席就已经结束了。
魏晋时期, “酒文化”和“酒桌礼仪”仍然存在并有所发展,但对宴席上的喝酒人“几乎不造成伤害”。
中国底层老百姓成为酒的消费阶层要到唐宋。随着酿酒技术的进步,宋朝的酒,酒精度可以高到12度,这是今天精酿啤酒的度数,用这个酒精度的酒想在宴席上灌醉人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毕竟,如果按照《水浒传》里的情节,大宋朝的武松喝了十八碗酒之后还能有精神有力气打虎。要知道,景阳冈那家酒店的酒是当时的“精品酒”,老板以他家的酒而自豪,说明他家的酒是比别处的酒的度数更高的,如果在别处喝酒,武松可以喝到十八碗以上。在唐朝,李白可以“斗酒诗百篇”,显然李白喝了一斗酒都还没醉,而是处于那种“微醺”的畅快感觉中,诗兴大发。
唐宋时期, “酒文化”和“酒桌礼仪”对宴席上的喝酒人“几乎不造成伤害”。所有的在酒桌上的敬酒、劝酒,主要侧重的仍然是礼仪,反映人与人之间的身份地位差别,不具备“灌醉别人”的功效。
![]()
元朝时期,蒙古西征,将阿拉伯人发明的蒸馏技术传入中原,中国开始有了制造高度酒的能力,出现了所谓的“烧酒”,酒精度可以高到40度以上,甚至更高,这种酒就可以在酒宴上当场把人灌醉。
明清两朝是中国秦制帝国的巅峰,人与人之间的“控制与服从”也发展到巅峰,再加上出现了可以把人在宴席上“当场灌醉”的烧酒, “酒文化”和“酒桌礼仪”的作用开始变得与宋朝以前不一样了,变成了“忠诚度测试”、“服从度测试”和“体面剥夺别人清醒意志的方法”。
人喝醉酒会说胡话,也可能卸下伪装说心里话。一个人嘴上说对领导忠心耿耿,但他是真的忠心耿耿还是演出来的呢?领导就可以灌醉他,看他在喝醉了之后的“无意识状态下”会如何表现。这就是将“灌醉”用作“忠诚度测试”的方法。
喝烧酒,尤其过量喝烧酒是让人很不舒服的,但劝酒和敬酒可以披着“酒桌礼仪”的“体面”外衣。在平时的场合,哪怕是领导,如果非要强压下属做会让下属感觉到痛苦的事情,也可能会引发强烈反弹,甚至会陷入僵局、引发对抗,乃至撕破脸;但在酒桌上,领导就可以打着“酒桌礼仪”的旗号将“强迫别人”这件事变得“体面且合理”起来,这种强迫,下属就很难拒绝,因为领导的劝酒是建立在“礼”的基础上的,你拒绝就是“失礼”。领导就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完成对下属的“服从度测试”,有些下属他也吃不准会不会抗拒自己,通过在酒桌上一试探,他观察下属的表现就知道这位下属“会不会服从自己”,日后他就可以“柿子捡软的捏,把脏活累活派给不敢不服从自己的人干”或者“清除不愿服从自己的人,排除异己”。
因为在酒桌上可以用“酒桌礼仪”的借口去劝酒、强迫人喝酒,用很“体面”的方式把人灌醉,让人失去清醒的意识,所以,劝酒也就成了一种 “体面剥夺别人清醒意志的方法”。
完全可以说,到今天,曾经确实是“礼仪”的“酒文化”、“酒桌礼仪”已经彻底蜕变成“恶习”,成为罪恶之人做龌龊事的“帮凶”。
![]()
事实上,在今天,在很多婚宴、朋友聚会的社交场合,“劝酒”已经不流行了。很多法院的判例已经足够让人警醒:如果某人喝下劝酒者的“劝酒”最后出了事,劝酒者是难逃法律责任的。所以, 很多婚宴、朋友聚会的社交场合,一般不劝酒,哪怕劝酒,如果对方不喝,也就到此为止,不会“强劝”对方非喝不可,因为怕担法律责任。
但是,在有“领导与下属”、“甲方与乙方”的这种酒宴场合,“劝酒”的恶习仍然会存在,且可以说是“比较普遍”地存在。因为这种酒宴场合存在“一方能管制另一方”、“一方要从另一方手里赚钱”,存在“颐指气使的强势一方”和“有求于人的弱势一方”。这种情况下,在 婚宴、朋友聚会的社交场合已经普遍存在的“不劝酒”、“遇到劝酒完全可以不理会、不喝”的常例规则会“失灵”。弱势一方遭遇“强硬劝酒”只能忍了、服从。 弱势一方不敢拒绝强势一方的劝酒,因为担心拒绝对方之后会遭到打击报复,他大概率只能硬着头皮喝下“劝酒”,让自己被灌醉。 本来在清醒的状态下,“强势一方”也不敢对“弱势一方”做出出格的、突破底线的事情,但可以借着“酒桌礼仪”之名,通过“劝酒”来“体面地剥夺弱势一方的清醒意志”,来测试对方的“服从度”,之后就可以得寸进尺,实现其罪恶目的。
显而易见,在今天,所谓的“酒文化”、“酒桌礼仪”已经成为恶人作恶的“帮凶”,让恶人可以“体面地作恶”、“更方便地作恶”。
由于 在有“领导与下属”、“甲方与乙方”的这种酒宴场合,强势一方只要“劝酒”,哪怕并不“强迫你非得喝”,弱势一方也“不敢不喝”,所以只能从法律上用“劝酒入刑”来解决。无需“强制劝酒”,也不看被劝酒者喝下劝酒之后的后果,只要“劝酒”就直接入刑,这样,劝酒者会因为“劝酒”遭到刑事处罚,被劝酒者当然就没有再怕他的道理。
只要劝酒入刑,现在偷拍之风这么盛,再敢劝酒的“领导”或者“甲方”就得好好掂量一下风险了。如果不能用酒“体面地剥夺别人的清醒意志”,不能用酒进行“服从性测试”、“忠诚度测试”,属下在面对领导、乙方在面对甲方的时候,就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