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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们最熟悉的固定不变的3、5、7、10元四个等级的中小学教师教龄津贴标准是根据劳人薪1985年40号《关于教师教龄津贴的若干规定》实施的,至今已有41年时间了,而且也逐渐成为了现如今教育领域最热门的话题之一,热议的焦点集中在能否与时俱进地提高教龄津贴的标准,因为现在看来实在是太低了。
在中小学教师工资构成的其他部分都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而随之不断提升时唯有教龄津贴标准纹丝不动,这让原有的教龄津贴标准已经完全跟不上形势了,也已经失去了当初制定的应有的激励和奖励的双重作用。至于这么低的教龄津贴标准能否提高,迄今为止还没有任何官方的确切消息,但有一些相关方面的重要信息。
虽然固定不变的四个等级的中小学教师教龄津贴标准至今已有41年时间而且经常有很多教师提出要提高一下标准,但最直接引发教师群体呼吁提高教师教龄津贴标准的还是起源于河南省实施的新标准。河南省从2019年7月开始实行教龄津贴新标准:在落实国家规定标准基础上,按照每增加一年教龄增加10元的标准累计计算核定。
之后教龄津贴标准在2021年12月2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首次得到明确要提高以及教育部随后将提高教龄津贴标准列入了教育部2022年和2023年的工作要点,只不过教育部2023年工作要点中的提法是将2022年工作要点中的“提高教龄津贴标准”改为了“推动提高教龄津贴标准”,虽然只是改了提法,但意味深长。
教育部这个提法的改变表明了要真正解决提高教龄津贴标准这个已经延续了41年固定不变而且也是老师们强烈呼吁的问题是很不容易的,难度也是非常大的。这里所说的“推动”可能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推动全国范围内的统一调整提高,二是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实行河南省已经实行的教龄津贴标准新政策。
41年固定不变的3、5、7、10元四个等级的教龄津贴标准也就是老师们常说的教龄津贴标准“10元封顶”确实已经远远落后于时代的发展步伐,也跟现如今的高消费生活水平不相协调,更是再也起不到当初激发教师从教积极性和提高教师工资待遇的设立初衷了,调整并提高教龄津贴标准可以说是时代的要求了。
教育部2024年工作要点没有再提及教龄津贴问题了,不过,2024年8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其中第五大点的第十二小点明确提出研究提高教龄津贴标准。这是国家层面对于教龄津贴标准的明确表态,教育部最新的说法是啥呢?
2026年8月18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庆祝第42个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在第四条“优化惠师服务,提升教师幸福质感”当中关于教师工资待遇的内容只有一句高度概括的话:完善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机制,确保工资待遇落实到位。虽然这其中并没有提及教龄津贴问题,但有位老师发布了与此相关的信息(如下图所示):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就这个通知内容的专访透露了更多细节:巩固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这个“不低于”目标成果,指导各省落实教龄津贴提标,健全乡村教师住房保障体系,研制中小学班主任待遇保障举措。由“提高”到“推动提高”再到这次的“指导落实提标”是否表明提高教龄津贴标准的步伐已经越来越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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