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佳缘科技8月24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针对此前立案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证监会已完成调查,拟对公司及4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合计1450万元的罚款处罚。根据告知书认定的违法事实,公司判断相关情形将触及创业板其他风险警示条件,目前尚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标准。
回溯相关事项进展,佳缘科技于2026年7月8日就已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正式立案。经证监会调查确认,公司相关违法行为主要涉及两方面:一是在与客户A的业务合作中,2019年、2021年、2022年在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下提前确认收入;二是2020年介入无锡金都与昆明博远的购销业务链条,相关交易不具备商业实质。上述两项行为导致公司2019年至2022年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连续多年出现虚增或虚减,公司披露的创业板招股说明书中2019年、2020年财务数据,以及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均存在虚假记载。
2022年1月佳缘科技在创业板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发行募集资金总额达107983.04万元。
各年度财务数据虚增虚减的具体情况如下:
年度营业收入虚增/虚减金额(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绝对值比例利润总额虚增/虚减金额(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比例201915.39%44.02%20203.61%25.80%20218.85%16.95%20229.51%24.43%
证监会认定,佳缘科技的相关行为违反《证券法》信息披露相关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王进,时任董事、副总经理朱伟华,财务总监柳絮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另一实际控制人尹明君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各方处罚情况如下:
处罚对象处罚内容罚款金额(万元)佳缘科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600王进给予警告300朱伟华给予警告200柳絮给予警告200尹明君给予警告150
截至公告发布日,佳缘科技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公司同时提示,本次行政处罚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为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后续将落实整改,完善内控执行的规范性与有效性,保障后续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目前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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