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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学期一年级
“阳光分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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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实验小学
2026.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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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级“阳光分班”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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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推进教育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六安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六安市2026年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教基〔2026〕26号)、《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印发 <舒城县2026年度秋学期义务教育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舒城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2026级新生实行“阳光分班”。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分班机制,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教育环境,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关于教育的满意度,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全面覆盖原则。学校把每一名一年级新生全部录入分班系统,确保一年级新生全部参加“阳光分班”。
(二)公正公开原则。“阳光分班”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领导和管理,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做到方案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均衡配置原则。力求每个班级师资配备合理均衡、学生总数基本一致、男女生比例等大体相当。严禁以任何形式组织入学考试分班,严禁以实验班、重点班等各种名义违规分班,严禁将竞赛成绩、证书证明作为编班依据。分班时各班级的学生名单随机生成。
(四)平稳持续原则。分班以后,学生不得随意调整班级,不得随意转学,特殊情况必须转学的须经双方学校同意后报县教育局批准,并在拟转入学校均衡分班;对于分班后补登记或转入的学生,须根据学校“阳光分班”方案,进行随机分配。
三、工作流程
(一)制定方案。学校依据均衡原则和县教育局的工作方案,结合本校实际,包括班级数、师资、学生性别等情况,制定详细、可操作的本校“阳光分班”工作方案或实施细则,并报县教育局审核备案。
(二)公开程序。“阳光分班”前,学校将实施方案或实施细则中分班的程序和方式向社会公开,将分班时间、地点、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提前通知新生家长。
(三)全程监督。 “阳光分班”现场,学校邀请责任督学、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县教育局工作人员等现场参与,同时邀请司法或纪检监察机关、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现场见证分班过程,现场公布分班结果。全程影像记录存档备查。阳光分班后,学生在班级情况要接受家长委员会的长期监督。
(四)及时公示。分班产生的最终学生名册(含对应的班主任)在当天第一时间通过学校公开栏、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示,并将分班结果上报县教育局备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学校成立“阳光分班”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总支书记、校长担任组长,各校区校长、部门负责人等为主要成员,负责指导“阳光分班”工作的开展,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学校将加大对“阳光分班”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学校公开栏、家长群、微信公众号、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广泛宣传“阳光分班”的目的、意义、程序和纪律要求,消除家长疑虑,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强化督导。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县教育局监察室、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对全县“阳光分班”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督查。
(四)严明纪律。设立咨询监督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依法依规核查处理相关投诉举报。对违规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严肃问责追责。
五、“阳光分班”工作领导小组及人员安排
组 长:刘强 束学斌
副组长:潘忠贞、许娟、陈勇、罗彬、周凤仙、苏明珠、李萍萍、汪卫星、王守仓
成员:一年级各班教育组长,以及各科授课教师。
纪检监督: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县教育局监察室、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责任督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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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日程安排
(一)8月19日前,学习、落实《舒城县2025年度秋学期义务教育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实施方案》,召开“阳光分班”动员会,成立领导小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阳光分班”工作实施方案。
(二)8月22日前,将“阳光分班”实施方案送至县教育局审核。
(三)8月26日前,通过致学生家长一封信让新生家长知晓分班有关情况。
(四)8月28日前,通过学校公开栏、学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开学校“阳光分班”实施方案和分班程序。
(五)8月29日,固定教师团队。汇总一年级学生名单,根据学生数和班额确定班级数,确定班主任人选和班号,均衡配备各班学科教师。当日将班主任和学科教师名单报县教育局人事股备案。
(六)8月30日或31日(待定,阳光分班具体实施时间由县教育局统一安排),现场组织“阳光分班”,并公布“阳光分班”结果。
(七)9月1日至3日,正式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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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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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朋友:
值此新学期即将开启之际,谨向您致以诚挚问候!为回应社会关切,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我校将于新学年在起始年级实施“阳光分班”。相关情况如下:
一、 阳光分班的对象
我校所有一年级新生,全部实行阳光分班。学生在我校报名参加阳光分班以后,不得在其他学校报名参加阳光分班。
二、阳光分班的原则
1.均衡原则。确保各班级学生总数基本一致,男女生比例相对均衡;教师均衡搭配,师资力量相当。
2.公开原则。制定详细的“阳光分班”方案并及时公布,明确操作流程与监督机制,确保程序公开透明。
3.稳定原则。分班以后,学生不得调整班级;不得随意转学,特殊情况必须转学的须经双方学校同意后报县教育局批准,并在拟转入学校依照阳光分班规则随机分班;对于分班后补报或转入的学生,须根据学校“阳光分班”方案,进行随机分配,不得指定班级。
三、阳光分班的流程
1.班级师资与配备。我校将通过电脑摇号的方式随机确定学生分班。根据师资配备均衡原则确定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团队,采用随机抽签方式分配至各班级。
2.现场操作与监督。我校将于2026年8月30日(或31日)在舒城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本部二楼报告厅,使用规范的分班软件或工具进行现场分班操作,届时将邀请家长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等现场监督,全程影像记录并存档。
3.结果确认与公示。分班产生的最终学生名册和对应的班主任及教师团队将在现场公布,并在当天第一时间通过学校公示栏、官方信息平台等渠道进行公示。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在分班过程中,欢迎各位家长现场监督,我们将在现场随机选择部分家长参与“阳光分班”相关环节。
感谢您对学校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期待在新的学期里,与您携手同行,共同见证孩子们的茁壮成长!
舒城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咨询电话:0564-8687819;
县教育局监督电话:0564-8661641,0564-8669881。
▌来源:舒城县实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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