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这起冒名顶替学籍纠纷,持续发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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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有网友发帖感慨,本来湘潭大学学校可以放哥哥一码的,不让他当众难堪,他非要说学校程序不合理,因为没有通知他,这不好了老校长气死了,放你一马不声张,反将我一军,这下好了,校长从湖南跑到广东通知你学位撤销,你单位同事都是我的证人,通知到你本人了哈[酷拽] 其实第一次湘潭大学撤销了不声张,也可能就没事了,单位也不一定知道,结果他不依不饶,一己之力,非要和学校打官司,还整这么大的动静,弄的人尽皆知,这个人等于社会性死亡了,假的还这么牛逼哄哄干嘛,低调一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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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帖一发,迅速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表示,他就是出尔反尔的人。本来跟弟弟也是私了,拿了钱兄弟相安无事,他非要再去撕毁协议反诉弟弟诈骗,才会被湘大开除学位。
有网友评论,哈哈哈,我跟家人也是这么说的,本来你以前拿到的已经就够多了,偏偏还不知足,是你自己亲自把自己推向大众的!
有网友认为,但后来考取硕士博士是人家真本事呀!虽然顶替上了湘潭,湘潭给了一个本科平台!后来考硕考博也证明其本人后期努力了,说明也有水平,不能一棍子打死的,把硕士博士窦取消呀!
甚至有网友指出,结局难料,话不要说得太满,去年湖南省高院已经判决湘潭大学证据不足,程序违法,如果湘潭大学找不到新的客观关键证据,还是以原来的证据撤销哥哥学历,就算程序补充完整,如果这次诉讼最终到湖南省高院那里,湘潭大学最终大概率会败诉,难以挽回败局。法律就是法律,不是想当然,要证据确实充分,如果这个案子最终判湘潭大学撤销学历违法,那99%的人会被啪啪打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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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缘起2001年的高考,弟弟被湘潭大学正式录取,哥哥却冒用弟弟的身份与入学资格进入该校就读,真正的录取者只能选择复读,后续另寻求学出路。
多年之后,兄弟二人因房产矛盾反目,弟弟向湘潭大学实名举报当年冒名顶替的往事。学校核查属实后,于2018年作出撤销哥哥本科学历学位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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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这次处理存在明显程序硬伤:既没有向当事人正式送达文书,也没有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的法定权利。于是当事人就此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的判决并没有否认冒名顶替的客观事实,只是认定学校的行政处理程序违法,将第一次撤销决定予以撤销,责令学校依照法定程序重新开展调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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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部分网友看来,这是“得理不饶人”,学校本打算私下处理、网开一面,是当事人揪着程序问题起诉,才把事情闹大。世俗情理中,确实存在“大事化小”的想象:如果当事人不打官司,撤销决定悄无声息落地,工作单位无从知晓,个人社会身份不会崩塌。但高校撤销学历学位不是私人恩怨,更不是学校可以自由裁量的人情施舍,它属于行政行为,必须严格恪守程序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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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指出的是,法律从没有给“悄悄撤销学历”留出空间,处置涉及教育公平的重大问题,不能依靠私下息事宁人。程序正义本身就是制度的底线,哪怕实体事实确凿,处理流程也不能简化省略。
当然,当事人起诉是法律赋予的正当权利,不能简单解读为“反将学校一军”。面对剥夺自己学历证书的处分,公民有权质疑处置流程,向司法机关寻求裁判,这是法治社会公民的正常维权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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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诉讼倒逼湘潭大学补齐程序漏洞。之后学校重新调查取证,完整履行告知、申辩、文书送达全部流程,再次作出撤销学历的正式决定,并且依法将处理结果送达当事人所在工作单位,事件彻底公开,才出现网友口中近乎“社会性死亡”的局面。
此案里,实体证据指向冒名顶替确有发生,中学证明、档案材料都印证当年学籍被冒用的过往;而双方博弈的主战场集中在行政程序是否合规。学校坚持维护教育公平,严格按流程纠错;当事人则竭力捍卫自身程序权利,双方的冲突让案件持续受到公众瞩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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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给所有人带来深刻启示。一方面,高考录取资格不容窃取,冒名顶替践踏教育公平,终究要承担迟到的代价,试图用侥幸掩盖过错,风波爆发之后,任何体面都难以维系。
另一方面,人情的“放过”替代不了法律的准则。现实生活中,纠纷不能只靠私了与妥协,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二者缺一不可。网络舆论不能用世俗得失,去苛责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如今案件仍未迎来最终判决,是非曲直,最终应交由法院公正裁决。
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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