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标星的朋友们有时可能会错过【通航圈】的推送或是看不到部分推送文章的封面,欢迎新老朋友给【通航圈】点个星标,以便及时收到最新推文、避免错过更多精彩*
加星标方法:点击上方蓝字“通航圈”,然后点击右上角...,设为星标
![]()
8月21日,民航局网站发布新版标准《空中交通无线电通话用语》,该标准自7月1日起施行,其中增加了直升机管制用语、无人驾驶航空器及eVTOL等内容,这也是eVTOL等AAM内容首次写入空中交通无线电通话用语标准。值得一提的是,正在征求意见中的《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也增加了 增加了无人机管理专章和新业态管理等内容 ( )。
![]()
据介绍,这次发布的文件用来代替2003年8月发布的MH/T 4014-2003《空中交通无线电通话用语》,规定了民用航空空中交通无线电通话用语的规范表述方法,包括通话用语要求,机场管制用语、进近管制用语、区域管制用语、雷达管制用语、自动相关监视用语、机坪管制用语等通话用语和复杂天气下的通话用语。文件适用于空中交通管制员(含机坪管制)和航空器驾驶员在航空器运行过程中实施标准陆空通话。
与旧版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
例如,其中增加的直升机指挥用语内容如下:
![]()
![]()
此外,附录A 相关词汇中还增加了A.5 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内容,其中还包括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eVTOL):
![]()
又如,增加的空中交通服务单位之间的移交和协调用语示例:
![]()
![]()
![]()
更多内容,见标准详情——
![]()
![]()
![]()
![]()
![]()
![]()
![]()
来源:民航局网站。
要进入通航圈交流群的朋友,
在公众号对话框回复关键词:入群。
免责声明:本文及本公众号任何文章之观点,皆为交流探讨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本公众号作者也不负有更新以往文章观点之责任,一切以最新文章为准。用户根据本文及本公众号任何其他观点进行投资,须风险自担,责任自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公众号不承担任何责任。
⊙部分图文源于网络,仅用于学习交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通航圈:一个行业的跌宕起伏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