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清德表示,除既有的第一、第二类型战斗部队加给外,将新增第三类型战斗部队加给,官兵每个月增加4000元的加给。对此,蓝委徐巧芯直言战斗加给和志愿役加给不是二选一,不应该拿少数特定部队才能领的加给,假装政府已经照顾到全体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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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巧芯20日发文提到,沈伯洋今天声称,把政府安排的战斗部队加给时程,加上过去各项加给,增加的金额比“志愿役加给全部提高到3万元”还高。这个说法不但算错,更刻意混淆《军人待遇条例》的法律规定。她要再一次为台军弟兄发声:“战斗加给”和“志愿役加给”,从来不是二选一,这是两个不同项目,不要再被民进党、沈伯洋等人给“话术”了!
徐巧芯指出,《军人待遇条例》第5条明定:“志愿役加给”顾名思义是对所有志愿投入军旅的官兵齐头式每月加给3万元;“战斗部队加给”则是符合特定部队及职务资格者另外支领。绝非用战斗部队加给,来抵销志愿役加给3万元!立院6月10日三读通过的《军人待遇条例》,写得非常清楚:志愿役加给,每月3万元,并自115年1月1日起施行。这不是政策建议,而是现在有效法律明文规定的数额。不管中间“行政院”怎么东拼西凑,这项目依法就应该是要给足3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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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巧芯强调,战斗部队加给不是每个人都能领,不应该拿少数特定部队才能领的加给,假装政府已经照顾到全体官兵,这是用局部冒充全面。当初“行政院”没有提出覆议,代表“行政院”并不觉得窒碍难行;目前大法官有没有宣布违宪;那时候更没有滥用所谓的“不副署”,行政令都发了,这就是一个三读通过、应该要依法执行的法案。
徐巧芯直言,政府该做的是依法编列预算、补足官兵应得待遇,而不是用东拼西凑的数字,替“行政院”不依法行政找借口。该给全体志愿役官兵的3万元,一毛都不能少。照顾台军,不能只做一半;依法行政,更不能讨价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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