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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付松(“追月数星”主理人)
近日,网络流出一张标注为浦江法院的宣传牌截图,该宣传牌上将袭祥栋律师吊证作为警示案例引发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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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律师认为,法院将律师吊证放宣传栏广而告之,是对其他律师群体的偏见,变相的打压,对法律职业共同体人为撕裂,制造矛盾。
说实话,看到浦江法院把袭祥栋的名字“钉”在警示宣传栏上的时候,我恍惚间以为回到了上个世纪“游街示众”的年代。一个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如今成了法院墙上用来“教育”同行的活教具,这哪里是执业警示,分明是给所有律师套上的“紧箍咒”——你敢在法庭上不顺着我的意思来,下一个上墙示众的就是你。
袭祥栋律师吊证一事,从来不是“扰乱法庭秩序”那么简单。据悉,2020年7月11日,在包头王永明案庭审上,他当庭举报公诉人索贿30万,掏出录音证据要求当庭播放,这是他吊证的主要原因之一。如今浦江法院把袭祥栋律师“尖锐”的过往“掐头去尾”,只留下其“多次打断法官发言、擅自退庭、严重干扰庭审”的一面,把一个试图在法庭上较真的律师,包装成一个藐视法庭的“刺头”典型,这种选择性展示,本身就是对司法公开最大的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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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需要秩序,律师要遵守庭审规则,这是法律人入门第一天就该刻进骨子里的常识。但秩序从来不是只许法官“念稿子”、不许律师说真话的一言堂,更不是把不同意见直接定义成“干扰秩序”的“遮羞布”。如果律师在法庭上指出程序违法、举报司法人员索贿,都要被贴上“违规”的标签,都要被挂在法院的宣传栏里示众,那以后所有律师进了法庭,只能低头念提前写好的“稿子”,哪怕看见程序违法也不敢出声,哪怕当事人的权利被侵犯也不敢提出异议——这样的庭审,看起来秩序井然,实则成了走流程的木偶戏,哪里还有半点司法公正的影子?
近些年,我旁听过不少案件,发现审判长在法庭上随意打断律师发言,让法警将“不听话”的被告人四仰八叉(俗称“杀猪式审判”)抬出法庭分庭审理、拒绝群众旁听等,而对辩护人在法庭上提出的异议却视而不见,偶尔以“对合议庭、审判长有异议可以庭后检举控告”搪塞,如再不服从“指挥”,当庭训诫,甚至给律师属地发司法建议。
我在想,浦江法院把印有袭祥栋律师吊证的这面宣传栏摆出来的时候,大概忘了自己也是法律共同体的一员。律师的执业权利从来不是什么特权,而是当事人辩护权的延伸。今天你把一个敢较真的律师当成反面典型挂在墙上,明天所有律师都学会了“配合庭审”,没人再敢对违法程序提出异议,没人再敢对司法人员的违规行为说不,最后受损的不是某一个律师,是每一个走进法庭寻求公正的普通人。
笔者认为,把一个被吊销执照的律师单方面塑造成反面样板,这样的警示栏,警示的从来不是违规行为,而是所有律师的良知和勇气。
法治的底色从来不是鸦雀无声,而是允许不同意见在法庭上合法地表达。把敢于较真的律师“钉”在墙上示众,这样的宣传栏,照出的从来不是律师的“违规”,而是某些人容不下不同声音的狭隘。
希望浦江法院能撕掉这面选择性展示的警示牌,也希望所有法律人都能记住:律师的使命不是配合法庭走完流程,而是和司法机关一起,守住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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