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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8 月,河南新安县一位血液科医生,因为两次建议一位长期住院的血液病患者转往市级医院,被患者投诉“报复性拒绝接诊”。投诉材料里的核心诉求只有一条:把患者这些年送给医生的锦旗和特产全部退回。四年、五十多次住院的情分,在一句转诊建议面前,碎得干干净净。
好在这起投诉后来经卫健委调查,认定县医院确实没有层流床、患者白细胞低于 1.0 属危急值,转诊规范有据——医生没有被停职。但名声和心情,已经被实实在在伤到了。
这不是孤例。2025 年 12 月,北京积水潭医院一位骨科医生,因未告知风险,将患者转诊至合作的私立医院,被暂停执业,科室和主任跟着一起被通报批评。同年,广西一位急诊医生口头建议患者去外院碎石,未走转诊审批流程、未签任何书面告知,还在事后把住院病历改成门诊病历,患者在外院病情加重死亡,医生被警告、罚款两万、停业半年。
你觉得自己在替患者着想,患者觉得你在推卸责任。你觉得自己在规避风险,医院觉得你在违规操作。
转诊这件事,
早就不是“说一声就行”了
很多外科兄弟的习惯是:一看病情超出自己能力范围,直接跟家属说“我们这儿看不了,你去某某医院吧”。说完继续写病历、开医嘱,觉得这事儿就算完了。
但法律不这么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二十五条:医师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医疗措施和其他需要告知的事项——这里就包括转诊。
《关于加强首诊和转诊服务提升医疗服务连续性的通知》说得更细:病情超出本机构能力的患者,经患者知情同意后,由首诊机构协调上级机构,按审批流程办理转诊手续。
关键词就两个:知情同意、审批流程。口头说一句“你去那儿吧”,既没签知情同意书,也没走院内流程——严格来说,这叫违规。出了事,这叫未履行告知义务。
好心被投诉,无非就这几种情况
第一种,沟通没到位
你觉得“能力不够”是客观事实,患者听到的是“你不想管我”。中国医师协会的统计很扎心:90% 以上的医患纠纷源于沟通不当。你少说几句话,可能就是一场投诉。
第二种,流程没走完
口头建议转诊、不签知情同意书、不填转诊单——这在很多医院是常态。但真出了事,病历上一片空白,你说什么都没用。广西那位急诊医生就是例子:口头建议去外院碎石,没签任何书面材料,还擅自把住院病历改成门诊病历,被认定未履告知义务合并篡改病历,患者死亡后直接面临警告、罚款两万、停业半年的处罚。
第三种,转诊指向有争议
把患者转到非医联体机构、私立医院,哪怕你没有任何利益输送,也容易被人怀疑“有猫腻”。《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明确规定:除因需要在医联体内正常转诊外,严禁以谋取个人利益为目的,介绍、引导患者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北京积水潭那位医生就是栽在这条上。
那我们还能不能好好转诊了?
能。但得按规矩来。
1 说清楚、写清楚跟患者和家属解释为什么需要转诊、转去哪儿、路上有什么风险,然后——签知情同意书。别嫌麻烦,这是保护你自己最硬的证据。
2 走流程、留痕迹院内转诊审批、转诊单填写、病历记录,一样不能少。2024 年国家卫健委发文要求医疗机构设立转诊中心,统一管理转诊服务。你所在医院有没有这套流程?如果没有,主动问、主动补。
3 转诊要有据可查尽量走医联体内部通道,转往非医联体机构要有充分理由并记录在案。别让“推荐”变成“利益输送”的口实。
全国 2025 年医疗投诉累计 128.6 万件,虽然比前一年下降了 5.3%,但绝对数字依然庞大。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 2024 年比 2023 年暴涨 77.29%。我们每天面对的不是冷冰冰的数据,是一个个可能随时把你推上风口浪尖的真实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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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柳叶堂
编辑 | VOX
参考资料:
1. 河南新安县委县政府督查局 / 卫健委公开回复(洛阳网诉求书),2026-08。
2. 北京市卫健委关于积水潭医院杨勇昆医师违规转诊的答复,2025-12。
3.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健委“以案释法”普法案例(急诊医生碎石转诊致死),2025。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二十五条;国家卫健委《关于加强首诊和转诊服务提升医疗服务连续性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发〔2024〕21号)。
5. 中国医师协会医患沟通相关统计;国家卫健委 2025 年医疗投诉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公开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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