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劳务派遣差额征税政策即问即答》(2026-07-31)。以下为人话解读,非逐字转载,政策条文与结论以原文为准。
【开篇:一个劳务派遣老板的难题】
> 有个做劳务派遣的老板来问:我们总公司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分公司没办这个证,但分公司也是独立核算、独立报税的增值税纳税人。分公司开票,能不能享受劳务派遣差额征税?要是不能,税是不是就交多了?
这个问题,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在7月31日的《劳务派遣差额征税政策即问即答》里,正面回应了。今天给你拆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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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搞懂:劳务派遣差额征税是个啥】
简单说,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社保、住房公积金,允许从含税销售额里扣掉,只对剩下的差额部分交税——这就是差额征税。
政策依据是《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第四条第五项。
翻译成人话:派遣员工挣的那部分钱,不是派遣公司的利润,本来就不该全额交税。所以政策让公司先把"代付"的工资福利社保扣出去,再算税,避免税上加税。
【二、税局的答案:分公司到底能不能用】
原文的结论,我拆成两句话给你:
-总公司有证 + 分公司已按规定向所在地人社部门备案→分公司可以适用劳务派遣差额征税政策;
-总公司有证 + 分公司没备案→分公司不能适用,但总公司可以适用。
你注意,这里的关键其实有两个:一是《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二是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证挂在总公司头上,但分公司想享受,就得自己备案到位——两样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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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务总监,开票前先自查三条】
别急着开票,先对照三条:
- 你家劳务派遣业务,到底是总公司开票,还是分公司开票?
- 分公司有没有许可证?没有的话,有没有按规定向所在地人社部门备案?
- 开票之前,先把"谁能享受差额征税"这层关系捋清楚——不然票开错了,后面更正、补税、滞纳金都是麻烦。
说到底,劳务派遣差额征税是给真做派遣的公司省税的,但享受的前提是资质和备案都到位。拿不准的,开票前先跟主管税务机关确认一下,或者找专业的人把主体关系理一遍——以税局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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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劳务派遣差额征税政策即问即答》(2026-07-31)。本文为人话解读,政策条文与结论以原文为准,具体税收处理以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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