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药景峰2026年8月19日发布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叶湘武的一致行动人叶湘伦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查,叶湘伦作为石药景峰持股5%以上股东叶湘武的一致行动人,于2026年7月3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石药景峰250000股前,未按规定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相关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根据监管要求,叶湘伦需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7个交易日内购回上述违规减持的股份并向上市公司上缴价差,相关行为将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完成相关整改工作后15个交易日内需向湖南监管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叶湘伦表示本次违规系对相关法律法规条款理解不深刻,不存在主观故意,已深刻认识到错误,就本次事件给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歉,承诺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完成全部整改工作。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公司后续将组织相关人员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提升合规意识,严格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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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市场资讯
作者:公告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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