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柳琛琛
山东聊城男子“制止父亲打女儿致其轻伤”案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8月18日,极目新闻记者从当事男子刘伟处获悉,当地法院一审判决刘伟犯故意伤害罪但免于刑事处罚,二审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8月18日,该案在东昌府区法院重新开庭审理,后法庭宣布休庭,决定延期审理。
该案原一审判决书和监控视频显示,2024年5月26日23时50分许,在聊城市东昌府区某小区附近的小广场一角,朱宇因为女儿不听妻子的劝阻离家,踢了女儿几脚,妻子站在一旁。刘伟和一位朋友从马路对面走近时,朱宇的女儿坐在地上,朱宇又踢了女儿几脚。接着,刘伟和朋友走上前,朱宇转身也走向刘伟二人,双方发生身体接触,刘伟将朱宇放倒在地,朱宇站起后刘伟再次将其放倒。朱宇在被二次放倒后站了起来,双方继续发生争执,过程中,刘伟用手扇了朱宇的面部。不久后,警方到场处理。一审判决书显示,朱宇肋骨受伤,经法医鉴定,伤情为轻伤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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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宇脚踢女儿(视频监控截图)
一审判决书认为,朱宇在凌晨时间殴打女儿,刘伟二人出于正义感上前制止却遭朱宇指责,因而发生争执并引发刘伟殴打朱宇。纵观本案案发起因及发展过程,朱宇对他人出面规劝处理不当,引发争执;刘伟最初制止打人行为弘扬了社会正气,值得倡导,但其后连续绊摔、殴打朱宇致轻伤二级,刘伟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2025年11月,聊城市东昌府区法院一审宣判,判决刘伟犯故意伤害罪,但免予刑事处罚,并判决其赔偿朱宇医疗费1564元。后刘伟提出上诉。
2026年5月,聊城市中级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发回聊城市东昌府区法院重新审理。2026年8月18日,该案在聊城市东昌府区法院重新开庭审理。
刘伟的辩护律师殷清利告诉记者,18日上午的庭审中,朱宇未出庭,刘伟及辩护律师对朱宇是否为公职人员身份等提出异议,并提出被害人出庭作证申请,后法庭宣布休庭,决定延期审理。
8月18日,刘伟接受极目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再出现这样的事情,我还会制止,需要注意方式方法。”他坚持认为自己无罪。
此外,原一审判决书显示,朱宇因殴打其女儿,2025年3月24日,当地派出所给予朱宇告诫处理。刘伟及辩护律师殷清利告诉记者,18日,刘伟方已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派出所作出的《家庭暴力告诫书》,请求法院判决该派出所对于朱宇殴打其女儿的违法行为作出治安行政处罚。
(本文中朱宇、刘伟均为化名)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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