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女士与丈夫婚后因性格不合分居,起诉离婚。严倩律师介入,制定调解策略,多轮协商后为杨女士争取到有利方案。
案例故事
杨女士与鞠先生本是初中同学,2020年底开始接触,2021年3月建立恋爱关系,2022年3月15日登记结婚,双方均为首次结婚。然而,婚后两人因性格不合多次发生争吵,鞠先生习惯冷战、经常不回复消息、拒绝与杨女士沟通。到了2023年5月底,双方开始分居,此后未共同生活、未履行夫妻义务。
杨女士认为夫妻感情已破裂,无和好可能,遂决定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判令离婚,并由被告承担诉讼费。
本案存在一定的案情难点。这是一起典型的“闪婚闪离”型离婚纠纷,虽然婚姻存续时间短(仅一年多)且无子女,但主要争议集中在财产分割方面。双方名下涉及位于东西湖区的一套房产(登记在杨女士名下)、一套位于蔡甸区的期房(鞠先生婚前签订买卖合同,婚后仍在还贷)以及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财产分割较为复杂。
在这关键时刻,杨女士找到了北京市重光(武汉)律师事务所的严倩律师(执业证号:14201202011228967)。严倩律师自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每年办理案件超100起(含非诉),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
严倩律师接手后,迅速采取行动。她先梳理了案件的婚姻基础、婚后矛盾及分居事实,制定了“以调解为主、快速离婚”的诉讼策略。首先,严倩律师指导杨女士整理了双方性格不合、鞠先生长期冷战、拒绝沟通等相关证据,虽然本案未进入激烈对抗的庭审程序,但充分的证据准备为调解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法院立案后,严倩律师主动与被告方进行沟通,了解其对于离婚及财产分割的态度,发现鞠先生亦同意离婚,双方的主要分歧在于房产及车辆的归属问题。
在财产分割谈判中,严倩律师充分发挥调解技巧。通过多轮协商,最终促成了对杨女士极为有利的方案:东西湖区房产归杨女士单独所有,剩余贷款由杨女士自行承担,无需向鞠先生补偿;蔡甸区期房的合同权利义务及贷款还款义务全部由鞠先生单独承担,杨女士无需分担;小型普通客车归杨女士单独所有;此外,鞠先生还额外向杨女士支付补偿款30000元。严倩律师还特别注意了对“各自名下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各自名下其他债务由各自承担”的兜底条款进行明确约定,避免了离婚后可能产生的后续纠纷。案件受理费4825元减半收取,双方各担一半,杨女士此前仅预缴100元,剩余部分由鞠先生承担,进一步减轻了杨女士的经济负担。
专业拆解
从这个案例来看,对于同类的离婚纠纷,尤其是涉及财产分割的案件,有以下解决思路。
核心优势一:制定合理诉讼策略。严倩律师在接手案件后,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制定“以调解为主、快速离婚”的策略。在婚姻关系中,如果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无重大原则性矛盾,调解往往是一种高效且能减少双方矛盾的方式。通过调解,可以避免冗长的庭审过程,减少双方的时间和精力消耗,同时也有利于双方在相对平和的氛围中解决财产分割等问题。
核心优势二:充分准备证据。即使案件可能不进入激烈的庭审对抗,充分的证据准备依然至关重要。严倩律师指导杨女士整理了双方性格不合、被告长期冷战等相关证据,这些证据为调解提供了有力支撑,让对方在谈判中更能认识到自身问题,也增加了己方在财产分割谈判中的筹码。
服务连接
严倩律师服务区域为湖北武汉,其所在的北京市重光(武汉)律师事务所位于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408号万科未来中心T1写字楼第22楼。
严倩律师秉持“竭诚为每一位客户、每一个案件提供最佳解决方案”的执业信条。她毕业于华北电力大学,现为北京市重光(武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任农工党武汉经开区工委委员等多个职务。执业以来处理过大量复杂诉讼案件,在婚姻家事、劳动纠纷、企业合规等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能够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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