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就台退役少将、国民党前黄复兴党部主委臧幼侠的行政诉讼作出一审判决,臧幼侠全部诉求被驳回,判决败诉,当事人还可继续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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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起因:赴港出席和平统一相关大会
资料显示,臧幼侠2004年7月退伍。2024年8月20日,他前往香港,出席全球华侨华人促进中国和平统一大会。台防务部门事后认定,臧幼侠在该场活动播放国歌环节起立致敬,依据台湾地区相关规定,认定其行为违规,作出处罚决定 。
按照处分内容,臧幼侠未来5年,将被停止发放75%的月退休俸。他原本每月退休金约9万新台币,受处分之后每月仅可领取2万余元新台币。除此之外,还要追缴注销其过往获得的勋奖、执照,同时追缴已经溢领的各类退休相关款项,合计需要返还16万余元新台币,其中包含退休俸、优存利息、新制退除给付等多个项目。
臧幼侠不服该处分决定,先后向行政院、铨叙部提起诉愿,均遭到驳回。随后他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希望撤销相关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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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定:多项证据证实出席现场相关行为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审理该案时,当庭勘验了台安全部门搜集的现场照片、活动转播视频光碟等证据。结合臧幼侠本人承认签到入场等陈述,法院认定,臧幼侠确实出席了这场被台陆委会标注为准官方性质团体举办的活动,在现场播放国歌期间起立,符合被处罚的构成要件。
法院判决认为,台防务部门作出停发部分退休待遇、追缴溢领款项、注销勋章执照的处分,程序与依据均符合当地法规,因此驳回臧幼侠全部诉讼请求。一审宣判之后,臧幼侠一方依旧拥有上诉权利。
岛内争议不断,成相关修法后标志性个案
这起案件也是岛内“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订之后受到社会高度关注的个案。该条例修订条文明确,少将以上退役军方人员,不得参与大陆相关团体举办的活动,出现行礼、聆听国歌等行为,可处以停发退休俸等惩戒,这一条款也被岛内舆论称作“吴斯怀条款” 。
该案在岛内政坛也引发不小讨论。支持处罚的一方认为高阶退役军官身份特殊,需要遵守相应管制;反对声音则提出,单纯参与两岸交流活动就施以重罚,有过度限制交流自由的嫌疑,蓝营部分民意代表也曾提出修法检讨该条款,但并未获得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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