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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国家医保局发布《检验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将检验收费整合为662个主项目、114个加收项和7个扩展项。这是国家医保局发布的第40批、也是最后一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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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注意的是,新规并不是让全国所有医院执行完全相同的价格,而是先统一项目名称和计价规则,再由各省测算具体价格。
对患者来说,检验收费会更容易看懂;对医院、IVD企业和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来说,更大的变化是过去依靠检测方法、设备和项目数量形成的收费差异正在缩小,成本控制的重要性随之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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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方法不再直接决定收费高低
过去,同样是葡萄糖检测,因为采用干化学法、酶法、酶电极法等不同方法,可以对应不同的收费项目。新规则按照“服务产出”设置价格项目,原则上不再因为检测方法不同单独立项,统一归为“葡萄糖检测费”。
这意味着,医院用了更贵的设备或更复杂的方法,并不意味着基础收费就一定更高。
不过,新规也没有完全取消技术差异带来的价格空间。定量检测、质谱检测以及需要复杂人工操作和确认的项目,仍可以通过加收项体现额外成本和技术价值。
检验收费由此从过去较为看重“用了什么方法”,逐渐转向“最终提供了什么服务,以及是否具有额外临床价值”。
这一变化也会影响医院采购设备和试剂的方式。过去,如果一台新设备能够对应更高收费项目,增加的成本相对容易通过收费消化。项目统一后,医院需要更加仔细地计算设备、试剂、耗材、维护、人工和质控等综合成本。
对IVD企业来说,仅靠低价投放设备、再通过配套试剂获得利润的商业模式会面临更严格的成本比较。
医院更关心的是,一份检测结果最终需要花多少钱,以及设备能否提高通量、减少人工和提升自动化水平。随着检测试剂集采继续推进,医院的价格压力也会进一步向上游企业传导。
联检打折压缩按项目数量收费的空间
新规对“联检”也设置了明确折扣。同一次操作、同一份样本检测多个指标时,5项以内各项目按80%计价,10项以内按70%计价,超过10项按60%计价。
这种计价方式实际上把实验室的规模效应直接反映在收费中。一次采样、一次样本前处理和一套自动化设备,可以同时完成多个指标检测,但增加一个检测指标的实际成本,并不会按照项目数量同比增加。
因此,医院单纯依靠增加检测指标扩大检验收入的空间会缩小。相反,对于高通量、自动化水平较高的实验室来说,如果能够把设备、人工和试剂成本摊到更多样本上,仍有机会通过较低的单位成本消化收费下降带来的压力。
ICL受压,但低频项目仍有外包需求
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ICL)受到的影响会更加复杂。
金域医学、迪安诊断2025年年报显示,两家公司诊断服务成本中,试剂成本均占一半左右,直接人工占一成多,物流配送也是一项重要支出。
医院如果进一步压低外送检测价格,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大概率会继续向上游压低试剂采购成本,同时通过集中实验室、优化物流和提高自动化水平降低单位成本。
对于常规、标准化、高频检测项目来说,价格竞争会更加明显,规模较小、采购能力较弱的机构承受的压力也会更大。
但检验价格下降,并不等于医院一定会减少外包。医院自己开展一种低频检测,需要承担设备折旧、质控、校准、人员培训和设备闲置等成本。如果一个项目每周只有少量样本,自建实验室平台的单位成本可能很高。
国际实验室成本研究也显示,一些低频检测项目集中到规模更大的实验室完成,可以降低平均成本。
因此,ICL未来更可能出现业务分化:常规项目越来越依赖规模和成本竞争,而罕见病、复杂病理、分子诊断以及其他高价值特检项目,仍可能因为医院自建成本过高而继续获得外送需求。
检验行业开始重新计算一份报告的价值
检验收费改革之外,DRG/DIP也在改变医院对检查成本的看法。2025年,按病种付费结算出院人次已经占符合条件出院总人次九成以上。
住院端越来越不是“多做一个项目,就能从医保多获得一笔收入”,而是在相对固定的病种支付额度内控制整个病例的成本。
检验项目价格改革与按病种付费叠加后,医院需要更加关注一个检查有没有必要、由谁来做,以及用什么成本完成。
高频、成熟项目会越来越透明,医院会更关注单次检测的综合成本;一些低频项目可能进一步向区域检验中心或第三方实验室集中;真正能够提供额外临床价值的新技术,则仍有机会通过新项目和加收项获得价格空间。
因此,这轮改革带来的变化不只是检验项目价格高低,而是在重新划分检验行业的利润来源。
对IVD企业和ICL来说,单纯依赖设备价格、检测方法或项目数量获得利润会越来越困难。
未来更重要的能力,一种是把常规检测做得足够便宜和稳定,另一种是进入医院难以低成本复制的高价值检测领域。检验行业的竞争,也会越来越集中在成本效率和临床价值上。
撰稿:酱林 | 编辑:Jon | 校对:木子 | 审核:金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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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国家医疗保障局:《收官之作!检验类立项指南正式发布》
[2] 国家医疗保障局:《2025年全国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3] 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解读辅导(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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