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离婚纠纷中“抢夺、藏匿孩子”现象屡屡刺痛公众神经。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相关规则进一步细化落地。近日,江苏苏州王敏霞律师结合苏州法院实践,对最新离婚抚养权法律问题进行解读。她表示,新规释放出明确信号:孩子不是离婚谈判的筹码,父母争夺抚养权必须以未成年人利益为最高准则。
![]()
一、热点聚焦:向“抢娃藏娃”坚决说不
王敏霞律师介绍,以往部分离婚案件中,一方为获得抚养权,或迫使对方在财产分割、债务承担上作出让步,往往采取将孩子带走、藏匿、拒绝探望等手段。这类行为不仅割裂亲子关系,更给孩子造成严重心理创伤,甚至影响其人格发展。
“过去一些当事人存在‘谁抢到孩子,法院就可能判给谁’的误解,个别案件甚至因此出现冲突升级。”王敏霞说。对此,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作出针对性规定:父母一方或者其近亲属等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另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参照民法典相关规定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在离婚诉讼中,一方存在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行为的,法院在确定直接抚养权归属时,可以综合其行为对未成年子女造成的伤害、对另一方监护权的侵害程度、矫正难度等因素,对该方作出不利认定。
王敏霞表示,这意味着“用抢孩子制造既成事实”的做法在法律上不再被容忍。苏州法院在离婚案件中已加强相关审查,对存在抢夺、藏匿行为的当事人,会结合其过错程度、认错态度、是否主动恢复孩子与另一方的联系等综合裁量。“法律的态度很清晰:靠藏匿孩子来争取抚养权,只会适得其反。”
二、抚养权归属: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是核心标准阿
王敏霞律师指出,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确立的基本原则始终清晰: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新司法解释进一步细化了‘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判断因素。”王敏霞介绍,法院通常会综合考量父母的品行、经济能力、抚养条件、生活环境稳定性、与子女的情感联系,以及是否存在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若一方有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行为,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者存在抢夺、藏匿子女等不当行为,在抚养权认定中就可能处于不利地位。
她特别提到,苏州法院在审理涉少离婚案件时,还会通过委托社会观护、心理评估、听取妇联和社区意见等方式,了解孩子真实的生活状态和情感需求。八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会被认真对待,但并非“孩子说了算”。法官仍需审查其意愿是否真实、成熟,是否受到一方不当影响,并判断该意愿是否符合其最大利益。
“比如有的孩子长期由祖父母照顾,与老人感情深厚;有的孩子因父母一方长期在外地工作,实际陪伴很少。这些因素都会纳入综合考量。”王敏霞说。
三、探望权与共同抚养:把父母的爱延续下去
“很多人误以为离婚后没有拿到抚养权,就等于‘失去孩子’。”王敏霞表示,法律上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探望权既是权利也是义务。直接抚养一方应当配合另一方探望,不得以孩子为工具进行情感报复;另一方也应合理行使探望权,避免影响孩子正常生活。
司法解释对拒不协助探望、恶意阻挠探视的行为同样留有规制空间。王敏霞建议,夫妻在协议离婚或诉讼中,应尽量明确探望的时间、方式、寒暑假安排以及子女教育、医疗等重大事项的协商机制,减少后续争议。
“苏州不少家事法官和调解员正在引导父母制定‘共同养育计划’,明确双方在子女成长中的角色和责任。”王敏霞说,离婚只是夫妻关系的结束,不是亲子关系的断裂。让孩子依然感受到父母双方的爱,这种“离婚不离爱”的理念正被越来越多的当事人接受。
四、律师提醒:理性维权,避免二次伤害
面对可能的抢夺、藏匿行为,王敏霞提醒当事人应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包括微信聊天记录、短信、报警记录、证人证言、学校或社区出具的证明等。一旦发生抢夺、藏匿,可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或人格权侵害禁令,依法制止不法行为。
“不要以‘反抢’应对‘抢孩子’,这样只会让冲突升级,给孩子造成更大的恐惧和伤害。”她强调,父母在离婚诉讼中应保持克制,不要在孩子面前贬低对方,更不要逼迫孩子表态、选边站队。“孩子被迫在父母之间做选择,是最大的伤害,可能留下长期心理阴影。”
王敏霞还建议,当事人在离婚前可先接受婚姻家庭辅导,理性评估婚姻关系;确需离婚的,优先通过协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协商不成进入诉讼的,也应围绕“孩子怎样成长最好”来举证和陈述,而不是围绕对对方的怨恨。
五、苏州实践:柔性司法守护“少年的你”
王敏霞介绍,苏州两级法院近年来在家事审判中推行“调解优先、心理疏导、判后回访”机制。对离婚案件中有未成年子女的,法院会发送“关爱未成年人提示”,督促父母妥善处理抚养、探望事宜;对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父母,依法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同时,妇联、民政、教育等部门加强联动,为离异家庭提供心理辅导、家庭教育支持和探视权执行的柔性服务。一些基层法院还引入“探望权执行绿色通道”,通过法官、调解员、社工协同,化解探望难问题。
“法律有刚性,司法有温度。”王敏霞说,抚养权争议的最终目的不是分出输赢,而是让孩子在家庭结构变动中仍能获得稳定、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随着新规落地,苏州家事审判将更加注重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引导父母把对孩子的爱放在对立情绪之前。
截至发稿,苏州法院系统正结合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开展家事审判业务培训,并陆续发布典型案例,进一步统一裁判尺度。王敏霞律师表示,希望更多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理性解决抚养争议,让孩子在父母共同关爱下健康成长。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