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提供银行卡帮忙刷下流水,就能领到扶贫款……”这样的“好事”你信吗?李某不仅信了,主动提供银行卡账户给对方转移资金,还从中嗅到“商机”,干起了“黑吃黑”的勾当。
2025年8月13日,湖北省保康县公安局将李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移送保康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我也是被骗的,以为提供银行卡‘刷流水’就能领到扶贫款,手头紧急需钱,就没多想,谁知道又被利用了……”办案检察官审查卷宗发现,李某2023年就曾卷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为查明真相,该院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重点查明李某手机上的搜索记录、微信群组、如何与“上线”沟通以及银行卡账户资金流向等情况。通过补充侦查获取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和社交软件拉黑日志,办案检察官梳理出案件真相——李某多次主动搜索并加入“贷款”群组,专门物色“银行卡寻租人”,以“包装银行流水”为借口,反复向不特定的上线出借银行卡,一旦钱款到账,立即拉黑对方,拒绝返还。这些证据表明,李某并不是一时糊涂或单纯提供转账帮助。
经查,2025年5月,李某在网上结识了一名陌生好友,对方称只要下载某“扶贫”App,再提供几张银行卡“刷流水”,就能拿到国家扶贫款。尽管李某曾被公安机关明确告知个人银行卡、身份证等禁止出借、买卖给他人使用,但他仍心存侥幸,将身份证号、手机号和三张银行卡号发给对方。
几天后,李某名下一张银行卡果然收到一笔2万元的转账。转账人随即指示他把钱转到另一张卡上。此时的李某已经隐隐感觉到不对劲,正常的扶贫款,怎么会需要自己转来转去?这钱恐怕来路不正。
按对方要求,他把2万元转进了自己的另一张卡中,但当对方让其前往银行柜台取现时,李某决定“吞”下一部分。他先取出5000元用于个人消费,没想到,剩下的1.5万元还没来得及取现,账户便被银行风控冻结。
尝到甜头的李某发现所谓的“扶贫款”,本来就是诈骗团伙骗来的黑钱,自己就算“黑”掉,对方也不敢声张。
打定主意后,李某开始在网上专门搜索带有“贷款”“急需资金”等关键词的群组,主动加入并物色下手目标。很快,李某就和一名“上线”搭上了线,并将自己名下三张银行卡和身份证信息发了过去。几天后,5万元打进了李某的银行卡,钱到账后,李某拒绝转账并以报警相威胁,还切断与上线的联系。短短几天,李某就将5万元中的3.3万余元挥霍一空,剩下的1.6万余元被银行冻结。
还原案情真相后,保康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前期李某为上游犯罪行为提供账户并协助转移资金的行为,应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处罚;后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主动联系上游犯罪团伙,以提供账户接收并转移资金为由,获取犯罪分子转移的资金后,切断联系、取现消费等,将账户内资金非法占为己有,应以诈骗罪定罪处罚,且李某前后不同的犯意和行为侵犯了不同的法益,应该数罪并罚。
经该院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7万元。目前,判决已生效。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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