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8月18日讯17日下午,备受关注的“结婚8年3孩非亲生案”在陕西汉中一法院开庭审理。庭审结束后,韦先生(化姓)披露了关键细节:女方称韦先生早知道孩子不是他的。且女方只给出每个孩子一万元的精神损失费,理由是“看在婆婆帮忙带孩子的份上”。而当被问到三个孩子的亲生父亲是谁时,女方的回答竟然是:“不记得了。”
女方主张“男方婚内知情”,法律上站得住脚吗?一个孩子只给1万元的精神损失费合理吗?女方提交的聊天记录和流水,能证明“男方知情”或“未尽抚养义务”吗?闪电新闻特邀律师从法律角度展开深度解读↑
闪电新闻记者 许诺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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