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广西百色、梧州、北海、
贺州、防城港、贵港等多个地市
公布社会组织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详情如下
百色市民政局公布6起社会组织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为扎实推进各级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乱象专项整顿工作,持续深化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引导全市社会组织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有序发展,百色市民政局选取近期依法查处的6起社会组织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一:平果县晶晶幼儿园撤销登记案
经查,平果县晶晶幼儿园为2018年1月9日依法成立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连续三年不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2026年3月,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之规定,平果市民政局依法对平果县晶晶幼儿园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德保县桑蚕养殖技术协会撤销登记案
经查,德保县桑蚕养殖技术协会为2015年11月17日依法成立登记的社会团体,从2024年12月起未开展活动,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六章第二十九条“社会团体在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或者自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未开展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撤销登记。”之规定,2026年6月23日,德保县民政局依法对德保县桑蚕养殖技术协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西林县方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撤销登记案
经查,西林县方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为2022年8月16日依法成立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2023年度、2024年度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2026年7月,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西林县民政局依法对西林县方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田林县机动车驾驶员联合会撤销登记案
经查,田林县机动车驾驶员联合会为2007年1月29日依法成立登记的社会团体,2023年度、2024年度连续两年未按照规定参加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2026年1月,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田林县民政局依法对田林县机动车驾驶员联合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那坡县达腊彝族文化协会撤销登记案
经查,那坡县达腊彝族文化协会为2021年8月26日依法成立登记的社会团体,2024年度未按照规定参加年度检查,自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之日起超过1年未开展业务活动。该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2026年3月,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那坡县民政局依法对那坡县达腊彝族文化协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田东县平马镇四平培英幼儿园撤销登记案
经查,田东县平马镇四平培英幼儿园为2016年4月13日依法成立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2022年度、2023年度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2026年2月,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之规定,田东县民政局依法对田东县平马镇四平培英幼儿园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梧州市民政局公布6起社会组织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为持续深化社会组织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规范全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秩序,压实社会组织主体责任,强化依法依规办会治会意识,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教育引导作用,切实营造合法运营、规范有序的社会组织发展环境。梧州市民政局公布6起社会组织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案例一:梧州市台球协会撤销登记案
经查,梧州市台球协会为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该社会组织不按照规定参加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检查,且机构长期无人履职和管理,法定代表人失联,内部治理全面停滞,无法正常开展章程规定业务活动。2026年2月,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梧州市民政局依法对梧州市台球协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梧州市摩托车运动协会撤销登记案
经查,梧州市摩托车运动协会为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该社会组织不按照规定参加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检查,且机构长期无人履职和管理,法定代表人失联,内部治理全面停滞,无法正常开展章程规定业务活动。2026年4月,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梧州市民政局依法对梧州市摩托车运动协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梧州市恒武跆拳道俱乐部撤销登记案
经查,梧州市恒武跆拳道俱乐部为依法登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该社会组织不按照规定参加2023年度、2024年度检查,且长期停滞业务开展、无正常运营活动,法定代表人长期失联,已不具备持续开展服务运营条件。2026年2月,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梧州市民政局依法对梧州市恒武跆拳道俱乐部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梧州市登山协会撤销登记案
经查,梧州市登山协会为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该社会组织不按照规定参加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检查,且登记地址已空置无人办公,法定代表人不配合开展工作,内部治理全面停滞,无法正常开展章程规定业务活动。2026年2月,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梧州市民政局依法对梧州市登山协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梧州西江放生协会撤销登记案
经查,梧州西江放生协会为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该社会组织不按照规定参加2023年度、2024年度检查,且机构长期无人履职和管理,法定代表人失联,内部治理全面停滞,无法正常开展章程规定业务活动。2026年4月,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梧州市民政局依法对梧州西江放生协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文革博物馆自行解散案
经查,文革博物馆未依法登记,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该机构场所悬挂“文革博物馆”牌匾,有对外开放场所、办公室、负责人、工作人员。2026年3月30日,梧州市长洲区民政局联合街道、文化、城建开展联合检查,对该馆负责人现场进行法规宣传和教育,现场摘除场所违规牌匾,该组织成员在接受政策宣讲后自行解散。
北海市民政局公布8起社会组织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为扎实开展各级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乱象专项整顿工作,引导全市社会组织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有序发展,现选取8起社会组织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一:北海市珍珠行业协会吊销登记证书案
该协会为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存在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内部管理不力导致运转失灵的情形,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北海市民政局依法对北海市珍珠行业协会作出吊销登记证书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北海市徐福文化研究会吊销登记证书案
该协会为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2023年度、2024年度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北海市民政局依法对北海市徐福文化研究会作出吊销登记证书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北海市机动车驾驶员联合会吊销登记证书案
该协会为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2023年度、2024年度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北海市民政局依法对北海市机动车驾驶员联合会作出吊销登记证书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北海市壮美职业培训学校撤销登记案
该学校为依法登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2023年度、2024年度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相关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北海市民政局依法对北海市壮美职业培训学校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北海市海城区高德办事处老年人协会撤销登记案
该协会为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连续三年未按照规定参加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2025年10月,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北海市海城区民政局依法对北海市海城区高德办事处老年人协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北海市银海区弘博黄冈学校撤销登记案
该学校为依法登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2022年度、2023年度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2025年11月,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北海市银海区民政局依法对北海市银海区弘博黄冈学校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铁山港区营盘镇营盘社区老年协会撤销登记案
该协会为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连续三年未按照规定参加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2025年8月,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北海市铁山港区民政局依法对铁山港区营盘镇营盘社区老年协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合浦县廉州镇小精灵幼儿园撤销登记案
该幼儿园为依法登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2022年度、2023年度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2025年7月,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合浦县民政局依法对合浦县廉州镇小精灵幼儿园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贺州市民政局公布5起社会组织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为持续深化社会组织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规范全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秩序,压实社会组织主体责任,强化依法依规办会治会意识,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教育引导作用,切实营造合法运营、规范有序的社会组织发展环境。贺州市民政局选取5起社会组织典型违法违规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一:北京大学艺术学院摘牌案
经查,北京大学艺术学院未依法登记,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名义在贺州依法登记的培训机构加挂此牌子,贺州市民政局发现及时,立刻联系培训机构负责人,对其进行法规宣传和教育,负责人意识到自己的违法违规行为,立即拆除北京大学艺术学院的牌子。
案例二:贺州圣武匹克篮球协会撤销登记案
经查,贺州圣武匹克篮球协会为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该组织2022年度、2023年度连续两年不参加年度检查,机构登记地址已无人员,无牌子,且长期不开展活动。2025年9月,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贺州市民政局依法对贺州圣武匹克篮球协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贺州市彩虹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撤销登记案
经查,贺州市彩虹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为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该组织2022年度、2023年度连续两年不参加年度检查,机构登记地址已无人员,无牌子,长期不开展活动。法定代表人长期失联。2025年7月,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贺州市民政局依法对贺州市彩虹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贺州市创智体育运动俱乐部撤销登记案
经查,贺州市创智体育运动俱乐部为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该组织2022年度、2023年度连续两年不参加年度检查,机构登记地址已无人员,无牌子,且长期不开展活动。2025年9月,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贺州市民政局依法对贺州市创智体育运动俱乐部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贺州市上市挂牌企业协会撤销登记案
经查,贺州市上市挂牌企业协会为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该组织2022年度、2023年度连续两年不参加年度检查,机构登记地址已无人员,无牌子,且长期不开展活动。2025年12月,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贺州市民政局依法对贺州市上市挂牌企业协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防城港市民政局公布5起社会组织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为持续深化社会组织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规范全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秩序,压实社会组织主体责任,强化依法依规办会治会意识,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教育引导作用,切实营造合法运营、规范有序的社会组织发展环境。防城港市民政局取5起社会组织典型违法违规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一:中国老兵志愿者服务广西总队防城港大队劝散案
经查,中国老兵志愿者服务广西总队防城港大队未依法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该机构场所悬挂“大队办公室”、“广西老兵志愿者服务基金会”等牌匾,有组织架构、成员分工明确,私自购置红旗、制式军服、军帽及各类军旅标识用于队伍包装宣传。2026年2月13日,我局联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联合执法,依据《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第三条以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等相关规定,现场摘除场所违规牌匾,收缴各类仿制军式服饰、标识物品,对该组织成员进行政策宣讲并依法予以劝散。
案例二:防城港市黑龙江商会撤销登记案
经查,防城港市黑龙江商会为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该组织2022年度、2023年度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且机构长期无人履职和管理,法定代表人失联,内部治理全面停滞,无法正常开展章程规定业务活动。2025年11月,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防城港市民政局依法对防城港市黑龙江商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防城港市北流商会撤销登记案
经查,防城港市北流商会为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该组织2022年度、2023年度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同时,该商会法定代表人逝世后,长期未按章程规定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内部治理瘫痪、日常管理缺位,已丧失正常履职及持续运营能力。2025年11月,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防城港市民政局依法对防城港市北流商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防城港天才太极院撤销登记案
经查,防城港天才太极院为依法登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该组织2022年度、2023年度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且长期停滞业务开展、无正常运营活动,法定代表人长期失联,已不具备持续开展服务运营条件。2025年11月,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防城港市民政局依法对防城港天才太极院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上思县开心幼儿园撤销登记案
经查,上思县开心幼儿园为依法登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该组织2022年度、2023年度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机构登记地址已空置无人办公,日常招生办学业务全面停滞。2025年10月,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上思民政局依法对上思县开心幼儿园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贵港市民政局公布6起社会组织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为扎实开展贵港市各级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乱象专项整顿工作,引导全市社会组织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有序发展,贵港市民政局选取全市6起社会组织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一:“贵港市高姓宗亲联谊会”劝散案
经查,“贵港市高姓宗亲联谊会”未依法在民政部门成立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该组织设有理事会,设置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等职务,组织下设女子工作委员会,设有主任、副主任职务,每月初一在宗祠开展活动。贵港市民政局依法约谈该组织负责人,开展政策宣讲及劝诫教育,负责人表示愿意主动拆牌,终止活动。2026年7月,依据《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第三条以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等相关规定,贵港市民政局依法对“贵港市高姓宗亲联谊会”予以劝散。
案例二:“贵港同城百商联盟”取缔案
经查,“贵港同城百商联盟”未依法在民政部门成立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联盟内设有盟主、盟主特助、秘书长、总监票等组织架构和领导职务,有联盟统一服装、统一联盟盟员牌匾,收取入盟商家费用,以“贵港同城百商联盟”名义多次开展活动。2026年7月,依据《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第三条以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等相关规定,贵港市民政局依法对“贵港同城百商联盟”予以取缔。
案例三:“贵港市覃塘区传统礼仪文化研究会”取缔案
经查,“贵港市覃塘区传统礼仪文化研究会”未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2026年6月,依据《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第三条以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等相关规定,贵港市覃塘区民政局依法对“贵港市覃塘区传统礼仪文化研究会”予以取缔。
案例四:贵港市米森足球俱乐部警告案
贵港市米森足球俱乐部为依法成立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该组织2024年度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2026年5月,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贵港市民政局依法对贵港市米森足球俱乐部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贵港市学成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撤销登记案
贵港市学成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为依法成立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2022年度、2023年度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2026年5月,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贵港市民政局依法对贵港市学成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贵港市荷城慈善超市发展中心引导注销案
贵港市荷城慈善超市发展中心为依法成立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2024年度未按规定报送年度工作报告,该中心经营不善,处于闲置、无人管理状态。执法人员现场普法,指导注销登记流程,引导有序退出,目前已完成注销登记手续。
来源:广西社会组织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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