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是第四个全国生态日,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之日。云浮中院和郁南法院分别走进社区和企业,开展主题宣传普法活动,以司法之力,护绿水青山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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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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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让群众第一时间知晓、读懂、用好新法,8月15日,云浮中院深入凤凰社区,开展生态环境法典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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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干警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答疑、以案释法等方式,重点解读法典主要条款、核心规定及群众常见的环保法律误区。同时还结合社区生活场景,有针对性地讲解了垃圾乱堆乱放、污水乱排、噪声扰民、破坏绿植等行为涉及的法律责任,让抽象的法律条文变得通俗易懂。现场群众踊跃咨询、认真学习,普法氛围浓厚,为新法在基层社区落地生根营造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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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南法院
8月14日,郁南法院干警深入辖区企业和桂树林开展专题普法活动,把司法服务送到生产一线、田间林区,让生态环保法治理念扎根基层、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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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桂油加工厂,法院干警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就生产运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大气污染、水污染风险,主体责任承担以及风险防范开展了主题普法,并与相关企业管理人员面对面进行交流,引导企业树立“生态优先、守法经营”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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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干警们还前往周边桂树林,面向正在劳作村民开展普法宣传。引导群众在农业生产中自觉保护林地与周边生态环境,做到依法生产、绿色生产。
接下来,云浮法院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实施为契机,持续立足司法职能,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普法活动,不断创新普法形式,推动生态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引导全社会广泛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为厚植绿美云浮生态底色、助推地方绿色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力量。
供稿:民三庭、郁南法院
编排、一审:叶佩琳
二审:朱峰立
三审:李秋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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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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