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市民外出出行时,为图方便选择非法营运车辆。这类车辆看似省时省心,实则暗藏诸多安全隐患。非法营运车辆没有正规营运资质、未投保营运类安全保险,还容易出现违规超载等问题,一旦发生意外,乘客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近期,梅州各地交管部门接连查处多起非法营运、车辆超员违法行为。
8月12日,兴宁交管大队在023县道水口大桥路段,查获一辆经常往返梅县区与五华县水寨镇的面包车。经工作人员核查,该车并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司机通过多种渠道招揽乘客并收取费用,涉嫌非法营运。目前该案件已经移交交通运输部门开展后续处理工作。
7月17日,五华交管大队联合五华县交通运输局,在华城镇新桥路口针对车辆滞留揽客、非法营运行为开展突击整治,当场查获一辆涉嫌非法营运的车辆。经查,驾驶员肖某某承认自己往返韶关市区至五华县华城镇、水寨镇招揽乘客,有偿搭载旅客从事非法营运。现阶段案件已移送县交通运输局,涉事人员已被依法处罚。
8月10日,大埔交管大队大麻中队于银江路段查获1辆涉嫌非法营运的客车。涉事车辆归属梅州市某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车辆核载9人,事发时实载8人。驾驶员邓某某私自开着该车从梅江区东升客天下搭载乘客前往大埔县,违规开展客运经营活动。8月12日,交通运输部门对涉事企业梅州市某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处以1万元罚款,同时约谈该公司法人与相关员工,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督促企业严防同类违法事件再次发生。同日,丰顺交管大队丰良中队联合丰顺县交通运输局,在丰良镇西厢村奖坑路段查获一辆涉嫌非法营运的小型普通客车。该车核载7人,实际搭载8人,超员1人。驾驶员雷某某如实交代了车辆超员的违法事实,丰良中队已依法对其作出处罚。
8月12日,平远交管大队联合平远县交通运输局,在东石镇明洋村路段开展滞留揽客、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现场查获一辆涉嫌非法营运机动车,目前案件已移交平远县交通运输部门进一步办理。
据介绍,非法营运车辆俗称“黑车”,指未取得交通运输部门营运许可,不具备合法运营资质,以营利为目的私自承接道路客运业务的车辆。日常较为多见的包括无资质车辆违规承接扬招、定点候客、电话约车业务,私家车、商务车私自揽客载客等。“黑车”缺少正规营运手续,部分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薄弱、没有经过专业客运培训,车辆安全状况参差不齐,乘客的人身安全难以保障,属于相关部门重点打击的违法行为。非法营运不仅扰乱正常道路交通秩序,还极易滋生各类安全风险,乘客遇到事故、纠纷后维权也十分困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梅州交警在此提醒广大市民,驾驶员要依法合规运营,切勿从事非法营运、超员载客等违法行为;普通乘客出行切莫贪图一时便利,主动拒绝乘坐非法营运、超员车辆,切勿将自身生命安全置于危险之中,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梅州日报记者:陈坚平
通讯员:梅交宣
编辑:张晓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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