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龙湖集团发布盈利警告。对比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人民币32.2亿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预计介于人民币18.0亿元至人民币20.0亿元。
对比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剔除投资物业及其他衍生金融工具公平值变动影响后之公司拥有人应占核心溢利人民币13.8亿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剔除投资物业及其他衍生金融工具公平值变动影响后公司拥有人应占核心溢利预计介于人民币0.5亿元至人民币1.0亿元。
主要由于房地产市场仍处于调整期,公司聚焦存货去化,导致地产开发业务的结算收入持续下降及结算毛利率承压。
(龙湖集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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