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始人死了之后,家族企业才真正开始打仗。
8月7日,永和豆浆创始人林炳生在台北病逝,享年74岁。8月12日财新网深度报道了他44年的商业人生:品牌曾火遍两岸,却也陷入绵延二十余年的商标拉锯战,早期加盟扩张埋下的品控隐患至今未消,品牌增长乏力,传承困境重重。创始人走了,但战场还在。
那么问题来了:创始人打下的江山,为什么人一死,连"名字"都保不住?
老王看了这个报道,说实话,心里不是滋味。说句得罪人的话,永和豆浆这四十多年,活脱脱一部"家族企业避坑指南"。表面看是商标纠纷、传承困难,骨子里就一个字:乱。但乱归乱,咱们得掰开了、揉碎了,看看这团乱麻里,到底缠着什么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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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总结为以下几点:
1、早年的"兄弟合伙",变成了今天的"商标战争"。
林炳生创业初期,永和豆浆的商标归属并不清晰,跟合伙人之间只有口头约定,没有法律确权。后来品牌做大了,合伙人拿着商标注册证反咬一口,这场官司打了二十多年。老王认为,很多家族企业创始人有个通病:创业时跟兄弟喝顿酒,说"哥俩好,不分家",就把商标、品牌、股权这些命脉交给了"信任"。但信任是感情,产权是底线。感情会变,底线不能破。
永和豆浆这二十年商标战,本质上不是法律纠纷,是创始人早年埋下的"人情债",变成了后人的"血债"。你品,你细品:一场官司打二十年,律师费、精力、品牌声誉,哪一样不是真金白银?早花十万做确权,能省后面一千万的官司。
2、把"加盟速度"当"成功标准",却忘了"品控"才是品牌的命根子。
永和豆浆最火的时候,全国几千家店,扩张速度惊人。但快有快的代价:加盟商各自为政,豆浆浓度不一样,油条粗细不一样,服务标准不一样。消费者吃三次,三次味道不同,品牌信任就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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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见过太多老板,把"开店数量"当政绩,把"加盟费"当现金流。加盟商交完钱,他卖的是你的品牌;品牌砸了,他换个招牌照样活,你怎么办?永和豆浆后来的增长乏力,不是市场不爱喝豆浆了,是消费者不敢信"永和"这两个字了。品牌一旦失信,再捡起来,比重新做一个还难。
3、活着的时候只谈"怎么活",没谈过"怎么死"。
林炳生74岁离世,算是高寿。但家族企业的传承,不是等到创始人躺在病床上才开始的。永和豆浆面临的传承困境,根源在于创始人健在时,没有完成"产权清剿"——商标没厘清,股权没设计,接班人没培养,老臣没安置。人一走,权力真空立刻出现,各方势力开始抢椅子。
老王认为,家族企业最大的悲剧,不是创始人死了,是创始人死前,公司就已经"死"在了制度缺失里。很多创始人觉得谈"死"不吉利。但老王告诉你,不谈死的创始人,才是对家族最大的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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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儿,老王想起前年接触过的一位陈总。他在长三角某地做新中式糕点连锁,18家门店,年营收6000多万。去年他父亲突发脑溢血,陈总紧急接班。
接手第三天,发现公司最值钱的商标,居然在父亲早年一个合伙人老周名下。老周当年退出时口头约定品牌归陈家,但一直没过户。现在老周拿着商标注册证,开口就要300万,否则就授权给隔壁市的竞品。
同时,父亲两个跟了20年的老伙计,一个管供应链,一个管财务,开始各自站队。五个加盟商看到内斗,直接停缴加盟费,观望风向……
陈总后来通过朋友介绍找到了老王,让老王帮他看看此事该如何处理,以及未来发展的建议。老王用Qi门为陈总做了详细的分析,并给陈总一些具体的建议……
注意:为保护客户隐私,老王对案例进行了艺术处理,此案例不涉及客户隐私,请勿对号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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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当你遇到同样的问题时,你该怎么办?老王给你3点参考建议。
1、把"口头约定"变成"白纸黑字",商标不过户等于没商标。
陈总父亲当年跟老周"说好"品牌归陈家,但说好有个屁用?老王认为,家族企业里最大的幻觉,就是"咱们这么多年交情,他不会坑我"。商标在谁名下,就是谁的资产。陈总一开始想跟老周打官司,老王直接否了。
为什么?因为官司一打就是一年半载,期间商标处于争议状态,竞品早就把市场抢光了。商场上的时间,比律师费贵十倍。
老王建议陈总走第三条路:拿两家盈利最好的门店股权换商标过户。老周要的是钱,但门店股权比一次性300万更值钱,而且绑定了长期利益。同时,陈总立刻把剩余所有商标、专利、域名,全部过户到公司名下,请律师做了一次"知识产权大扫除"。这一步,花小钱,锁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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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把"老臣站队"变成"老臣入股",用利益绑定代替人情绑架。
陈总父亲那两个老伙计,跟了20年,没有功劳有苦劳。但人走茶凉,创始人一倒,他们首先想的是"新老板靠不靠谱,我的位置稳不稳"。陈总一开始想给两人涨工资,老王说没用。工资是应得的,股份才是意外的。人只会对"意外之财"感恩,不会对"理所当然"动情。
老王认为,这个时候谈感情没用,谈钱才有用。陈总怎么做?老王建议陈总,把两个老伙计从"打工者"变成"有限合伙人"——每家店拿出5%的分红股,只分利润不投票,绑定三年。条件是:老伙计必须签竞业协议,且把手上掌握的供应商资源、客户资源全部交回公司。这不是施舍,是交易。老伙计拿了股份,心就定了;陈总收了资源,权就稳了。传承不是传位子,是传利益共同体。
3、把"儿子接班"变成"制度接班",创始人活着时就要"提前死一次"。
很多家族企业创始人有个执念:公司是我的,我说传给谁就传给谁。但老王告诉你,公司一旦做大,就不是你一个人的了。陈总父亲如果健在时,提前做三件事,陈总根本不用这么狼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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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签一份《创始人退出协议》,约定一旦创始人失能,股权自动转入家族信托,由董事会代管,而不是由继承人直接继承;
第二,设一个"过渡期CEO",由外部职业经理人或老臣担任1-2年,接班人先当副手,不直接坐正位;
第三,每年做一次"压力测试"——创始人故意消失两周,看公司能不能正常运转。老王认为,创始人活着时"提前死一次",比真死了再抢救强一百倍。
你活着时扫清的每一颗雷,都是孩子接班时少流的一滴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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