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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涉案人员在涪江遂宁段放流鱼苗。
遂宁警方供图
8月15日,第四个全国生态日。这一天,《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
就在8月4日,涪江遂宁段,近6万尾鱼苗入江。购买这些鱼苗的6万元,来自一起公安部挂牌督办非法捕捞案中3名当事人的首期生态赔偿金。
从“非法捕捞者”到“增殖放流者”,涪江边的这场特殊放流,让“谁破坏、谁修复”从纸面落到了江面。
从“智慧警务”到“生态警长”
今年年初,遂宁警方通过“智慧警务”平台和警用无人机高空巡防,发现杨某等三人多次在涪江遂宁段以电鱼方式非法捕捞并贩卖销售。2月5日凌晨,警方将该团伙挡获,扣押大量非法捕捞工具。
初步调查显示,三人在绵阳、遂宁等地非法捕捞渔获物共2000余斤,涉案价值3万余元,非法获利1.2万余元。
遂宁森林公安构建起“天空地”一体化的智慧防控体系——在涪江重点水域,依托“智慧警务”系统搭配警用无人机高空巡防,实现重点水域24小时动态值守、远程预警、线索快处。
科技手段之外,是更系统的制度设计。遂宁全面推行“生态警长”网格化管护,将涪江重点河段、核心林区纳入精细化网格。
数据能说明执法的力度:今年截至7月31日,遂宁累计侦办生态资源类刑事案件26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60人。
让“生态警务”朋友圈更大
遂宁与重庆潼南山水相连,涪江跨界河段水域互通、偏远林地地界交错。过去,作案人员利用省界监管缝隙打“游击战”——非法捕捞、非法猎捕,流窜作案。
变化发生在2024年6月。遂宁市船山区老池镇派出所、蓬溪县三凤派出所与重庆市潼南区米心镇派出所,创新成立了遂潼毗邻地区水上警务合作中心。这是川渝首个水上警务合作中心。
合作中心建立了一套闭环机制:线索互通、案件协查、数据共享。针对跨省市流窜犯罪,两地同步受案、同步布控、同步收网。
截至目前,遂宁、潼南两地已累计开展联合巡逻61次,协同破获生态环保类案件11件,挡获涉案嫌疑人19名。过去省界交界的“治理薄弱带”,如今变成了生态保护的“联合防护带”。
从“重惩戒”到“重修复”
杨某等三人的非法捕捞案件,最终没有止步于刑事打击。过去,生态执法常常面临一个困境:重惩戒、轻修复。人抓了、罚了,但被破坏的生态谁来补?遂宁正在改变这一局面。
当地检察机关依法对杨某等三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其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27万元。8月13日,法院对该案宣判,综合考量其家庭情况及认罪态度,三人分期缴纳赔偿金,首期6万元以购买鱼苗增殖放流的方式修复生态。
遂宁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说,该案判决虽在法典施行前作出,但其“修复优先”的思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修复责任的规定高度一致。
该负责人说,从最初的案件侦办到最后的生态修复,让那些非法捕鱼的人也要成为增殖补鱼的人,从而实现全链条生态修复。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刘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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