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落地实施,其中关于塑料制品管控的内容,在短视频、微信群里面传得沸沸扬扬。不少人刷到片段化的消息,理解出现偏差。有的家庭开始大扫除,把家里塑料洗菜盆、水桶、收纳箱往外扔;还有人把积攒好几年的塑料袋全部打包丢掉,担心留在家里会违规。
网上流传的说法,说得好像从此以后家里塑料用品都不能用。很多普通老百姓心里犯嘀咕:难道以后过日子,要彻底告别塑料?家里囤的垃圾袋、塑料盆是不是全部要清理干净?
这里先说最核心的结论:这次新规,管的是工厂生产、商家销售、经营性场景使用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约束对象主要是企业、商铺、外卖、商超、快递这些经营主体,不针对普通居民家庭内部的生活用品。家里已经买回来的塑料洗菜盆、旧塑料袋,不用着急扔掉,可以正常继续使用,个人不会被处罚。
很多人分不清“一次性塑料”和“耐用塑料”的区别,这也是大部分谣言产生的根源。法条原文第九百九十八条写得很清楚:国家依法禁止和限制生产、销售、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关键词是“一次性”,也就是用完就丢弃的用品。像洗菜盆、水桶、塑料保鲜盒、收纳箱,属于可以反复使用很多年的耐用品,不在本次禁限管控清单之内,法律没有要求居民销毁家里现有的这类物品。
我们把新规管什么、不管什么拆开讲明白,看完就不用盲目收拾家里的厨房储物间。
首先,8月15日之后,经营端哪些东西被严格管控。
第一,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购物塑料袋。超市、便利店、菜市场这些场所,不能再免费提供这种薄塑料袋。这种袋子一扯就破,回收价值很低,丢弃之后长期残留环境,是白色污染主要来源。商超可以售卖符合国家标准的加厚塑料袋或者合规可降解塑料袋,不会直接不让消费者买袋子。
这里有民生豁免条款,菜市场用来装生鲜肉类、蔬菜的连卷保鲜袋,属于食品刚需,不在禁止行列,可以继续使用。简单理解:买菜称重撕一小段袋子装肉没问题,但是结账的时候,商家不能随手给你一个超薄手提购物袋。
第二,餐饮、外卖行业的一次性塑料用品。不可降解塑料吸管、一次性发泡餐盒、塑料餐勺餐叉,商家不允许主动提供。奶茶店、咖啡店不再免费发放塑料吸管,换成纸吸管或者可降解吸管;外卖不再默认赠送塑料餐具。但是桶装泡面出厂自带的塑料叉子、瓶装饮料出厂自带吸管,属于产品出厂自带配件,不属于商家额外提供,不受限制。
第三,快递、电商行业。严控不可降解塑料快递袋、大量气泡塑料填充物,杜绝过度塑料包装,引导使用纸袋、可降解包装材料。
第四,一次性塑料棉签,塑料杆的普通棉签禁止生产销售,医用棉签不在管控范围之内。
对应的处罚,全部针对经营者。企业、商超、外卖平台违规,罚款1万至10万元;街边小店、个体摊贩违规,罚款500元到5000元;生产违禁塑料制品,会没收产品并且处以货值1‑3倍罚款,严重吊销证照。法条从头到尾,没有设置针对普通老百姓在家使用塑料用品的处罚条款。
接下来回答大家最关心的几个家庭现实问题。
第一个,家里的塑料洗菜盆、水桶、塑料菜板、收纳箱要不要扔掉?
完全不用扔。这些属于耐用塑料制品,反复使用几年甚至十几年,不属于一次性即弃用品,不在禁令管控范围。只要产品是正规合格产品,盆体没有老化开裂、没有析出有害物质,就安心继续使用。主动把完好的塑料盆丢掉,反而造成资源浪费,违背环保立法的初衷。环保不是把家里现有的完好塑料制品全部扔掉,而是减少新增一次性塑料的消耗。
第二个,家里攒下一大堆旧购物袋、旧垃圾袋,需要全部丢掉吗?
不需要。法律禁止商家对外提供超薄塑料袋,但是不追究居民手上已经存量的袋子。平时买菜攒下来的塑料袋,拿来当垃圾袋、收纳杂物,属于二次循环利用,恰恰是政策鼓励的行为,慢慢消耗用完就可以,不用一次性全部丢弃。当然也不建议刻意大量囤积,后续出门购物,尽量自带布袋,减少新塑料袋带回家。
第三个,家里的保鲜膜、保鲜袋还能不能正常买、正常用?
可以正常使用。新规限制的是商家对外提供的一次性购物手提袋,家庭自行购买的保鲜膜、家用保鲜袋,不在禁止目录。但选购的时候,尽量挑选正规大厂合格产品,不要买劣质三无塑料。
很多自媒体为了博取流量,截取法条当中的片段,刻意删掉“一次性”三个字,直接解读成“禁止塑料”,制造全民恐慌。不少中老年人刷到短视频,信以为真,回家清理一堆完好的塑料制品丢弃,这是对新规严重误读。
但也不等于说,普通人就和这个新规毫无关系。虽然不会上门处罚家庭,我们也要跟上环保导向,有几件生活细节值得留意。
第一,外出购物,养成自带布袋、折叠购物袋的习惯。以后超市不会再免费给超薄塑料袋,如果需要袋子,要花钱购买合规袋子,自备袋子可以省下这笔开销,也减少塑料消耗。
第二,点外卖的时候,如果家里本身有碗筷,可以备注不需要一次性塑料餐具,减少资源浪费。新规之后商家必须响应这类备注要求。
第三,学会分辨真假可降解产品。市面上部分产品标注“光氧降解”,这不属于国家认可的合规可降解,只会碎裂成微小塑料颗粒,并没有真正降解,选购的时候留意国标标识,不要被包装文字忽悠。
第四,如果遇到商超、外卖、菜市场商家,依旧大量发放明令禁止的超薄一次性塑料袋,属于商家违规,个人可以保留证据,向市场监管部门反馈举报,监管部门查处对象是商户,不是消费者。
我们也要客观看待,塑料本身不是洪水猛兽。现代生活离不开塑料,这部法典不是消灭全部塑料,重点打击那些用完就扔、很难回收、污染环境的一次性塑料制品。耐用合格的塑料家居用品,只要合理使用、做好回收,完全可以继续服务日常生活。
过去很多环保政策大多是倡导、呼吁,这次写入《生态环境法典》,变成法律硬性约束,重点管住生产端、经营端,从源头减少一次性塑料流入社会,而不是把压力转嫁到普通老百姓家庭当中。
不少人有一个误区,觉得环保就是让老百姓不断牺牲生活便利。实际上立法逻辑很清晰:约束企业减少违禁产品生产销售,引导全社会减少一次性塑料消耗,同时保留民生刚需,家庭已经购置的耐用塑料生活用品,不会强制淘汰。
不要看到一条新法落地,就脑补家里的东西都不能用。遇到网络流传的政策消息,不要只看短视频标题,尽量看官方法条原文或者权威媒体解读,避免被碎片化谣言误导,白白扔掉还完好的生活用品。
话题讨论:
新规出来之后,你有没有刷到过“家里塑料盆要全部扔掉”这类说法?平时出门购物,你习惯自带购物袋吗?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免责提醒:本文全部解读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公开法条以及生态环境部公开科普资料,仅作为民生科普,不构成法律指导。具体执法以各地主管部门现场执行口径为准。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